今天读的是《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很久以前就看到过,甚至在大学时就留意到了。只是那个时候不屑于去读儿童文学作品,到了现在,因为工作的关系,我才开始大量接触这类作品,最近也开始进行大量阅读。如果不阅读,我就没法向孩子们推荐书,同时也没法更好地理解孩子们,保持一颗童真的心态。
今天读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让我感动。这本书让我想起以前给孩子们放的一部电影:《小羊肖恩》。两部作品的主角都经历了从乡下流落到城市,再返回到乡下的过程。乡下即是纯朴的乡村,那里是自己梦回的故乡,是一个有溪流、丛林、树林和各类鸟虫的地方。那里曾经是它们的故乡,它的同伴,它的家都在那里,所以离不开。即便离开了,也终究会怀念,心想总有一天要回到去。
小蟋蟀柴斯特流落到纽约,起因是它在一伙城里人野炊的时候,因为贪吃而不小心被人随着袋子一起带走了,带到了大城市纽约。在那里,它偶然认识了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同时还被一个人类的小孩发现并收养了。这个小孩是个男孩,喜爱小动物,尤其被在纽约绝难见到的蟋蟀所吸引。他很喜欢柴斯特,一心想要留着它,收养它为宠物。可是开始妈妈不允许,而爸爸则一旁支持着柴斯特的想法,最终妈妈放弃了己见,同意让小男孩收养小蟋蟀柴斯特。
小男孩一家生活在纽约,以卖报和卖杂志为生。他们的摊子就在时代广场的地铁站里,小蟋蟀就是不小心被带到这里来的。它首先被长期生活在地下水管口的老鼠塔克发现,它们成了好朋友。后来猫亨利也加入了它们,三人也成了很好的朋友。和乡下不同,在纽约,老鼠和猫不一定是仇家。塔克和亨利就是这样,他们生活一起,关系还很好。
小蟋蟀因为它发出独特的声音而被报摊里的小男孩发现。可以想象,小男孩以前从未真正见到过蟋蟀,当他见到柴斯特时,会是多么的惊讶。小时候,我也很喜欢某些小动物,比如小鸟、兔子、猫和狗。长大了,也还会喜欢,但缺乏小时候那种对动物亲近的感觉,喜爱的程度也不比小时候。
我现在有这样一种观点,就是小孩对动物有种天然的亲近感。这也许也是因为小孩的本xing更接近动物,他们更能把动物当同伴,当作一个可交流的同伴。
小男孩给柴斯特安家,特意带着柴斯特去到中国城购买柴斯特居住的房子。后来在一家中国店里,他买到了一个塔,刚好可以作为柴斯特居住的新家。小男孩和店主——一个中国老人成了朋友。可看得出来,这位来自中国的老人理解小男孩,也喜欢蟋蟀,似乎这位老人小时候也深深地喜爱过蟋蟀。
收养的过程,小蟋蟀遭遇了意外。有一次柴斯特因为做梦而误把两块钱当树叶啃咬了。又有一次,在和塔克、亨利一起做晚会时,不小心引发了火灾,把一叠报纸烧着了,要不是列车员赶来,差点把整个报摊都烧起来。一开始,妈妈认定是小蟋蟀和它的同伴干的坏事,事实也确实如此,火灾的起因正是由它们引起的,只不过它们不是蓄意要这样。
柴斯特在遭到小男孩妈妈的质疑时,也自认为自己是一个灾星,一直给小男孩一家带来的是麻烦。正当他万分难过时,他发出了哀鸣声,这声音不是通常的那样听了让人忧伤和难受,而是一种动听的歌声,这歌声突然打动了小男孩的妈妈。
她陶醉于柴斯特的乐声里,并原谅了柴斯特,能发出这么动听的歌声,它不可能是坏的。蟋蟀能弹奏乐曲,这一事也引发了一系列的轰动,首先是小男孩一家感到震惊和意外,小男孩的爸爸听到歌声时,开始也不相信小蟋蟀弹奏的,只到了见到了才相信。
后来,他们请来音乐家听,这位音乐家也从不信到惊讶,再到欣赏和陶醉,并由他写信给了音乐报刊,从而时代广场报摊的一只蟋蟀会独奏乐曲的消息渐渐在纽约市传开,后来几乎整个纽约的人都知道了。(星辰美文网wwW.mEIWEN1314.Com)从那一天起,小男孩一家随着柴斯特一起成名了。他们售卖的报刊量也大大增加。每天都有络绎不绝的人前来围观倾听小蟋蟀柴斯特的演奏,大家被它美妙的声音打动了。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大家对柴斯特歌声的需求一直不断。
然而,虽然柴斯特成名,并为大家所喜欢,柴斯特却渐渐意识到自己并不真正的快乐。九月到了,这是一个新季节的开始,它开始怀念在乡下的日子,在柳树下,它可以自由吟唱,那里也有它的听众,也是它的同伴。它想念那里的生活。它决定要回到那里,虽然它舍不得小男孩一家,还有它在时代广场认识的两位同伴,不过,这两位同伴都支持它的决定。其实,小男孩也如此。
在一个周五的夜里,柴斯特为大家演奏了最后的音乐会,在小男孩入睡以后,塔克和亨利一起为柴斯特送行,柴斯特将坐上火车,前往它曾经生活的乡下。在临走时,柴斯特不忘带上属于自己的一个铃铛,这是小男孩说过要说给它的。正因为这个铃铛的不见,后来小男孩才确信柴斯特是自己离开的,它回乡下去了。小男孩心里默默地支持。
塔克和亨利带着忧伤目送了柴斯特的离去。它们约好以后再见,塔克和亨利明年到康涅狄克州的乡下去找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