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白人对黑人的歧视由来已久。电影设定的背景是1960年,那时候种族歧视问题还相当严重,黑人的权利得不到保障,而且越往南部越恐怖(实际上对黑人的歧视至今仍深刻存留在很多美国白人的心里)。
唐雪莉(黑人精英),拥有礼仪学博士学位的钢琴演奏家。在纽约混的风生水起,跟肯尼迪成为了好朋友,但是因为他是黑人,总是或多或少受到不公正对待,所以他决定去南方溜达一圈,找找刺激,让自己可以有勇气直面这些不公正——当尊严被无视,要改变的不是别人的心,而是自己的心,不是靠着自己的礼仪和涵养而一味退让,而是在被侵犯时有勇气反击。
而在现实中,一般大多数人选择隐忍并不是因为不想硬刚对方,而是因为刚不过。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像唐雪莉一样,进了局子可以让总统捞自己。这中间的不少人虽然还没有取得唐雪莉一样的成就和地位,但都有着跟唐雪莉一样的信念:用实力去赢得尊重,用成就去回击那些歧视、诋毁、伤害他们的人。
理智总是告诉他们,跟对方争一时口快或是发生冲突并不能改变对方的看法,也不能解决矛盾,或者不能给对方以实际且深刻的打击。所以他们常常对冒犯或是伤害自己的行为进行冷处理,当做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却变得比以前更加努力。
以前,我觉得这种思考方式类似于阿Q的精神胜利法,觉得受到不公或欺负就应该反击,选择逃避等于懦弱,所以有点瞧不起这种思考方式。但后来我才明白其实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阿Q是在想象中完成了报复,而前面所描述的选择隐忍的人则把受到的打击和伤害转化为取得进步的动力,并采取行动。
这些人善于把负面的事情与情绪化为前进的动力,因此他们往往对成功有更深的渴望,有强大的内驱力。但可以预想的是,这些人也往往背负着巨大的压力。
当他们真的有这样的资源和能力给当初伤害自己的人以实际和深刻的打击时,他们却往往不会这么做。因为他们已经把伤害过自己的人远远地抛在了身后,再也不会有交集。甚至有些人会选择遗忘甚至感恩曾经的伤害。
我佩服这样的人。
但是,一味隐忍完全不会发火,把所有东西都装在心里,通常如果被别人认为是一个不会发火且没有立场的人,那么别人就很容易把火发在这个人身上,把他当作出气筒。
所以面对不公,一定要“发火”,不一定能让正义得到伸张,最起码向别人表明了自己的立场。总的来说,在缺乏力量的时候,战略隐忍是必要的。
说的糙些:面对不公,打得过当然要打;打不过,可以先跑但也得回头骂两句。
这样才是一个可爱且有魅力的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