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的社会中,狼是一种凶残、奸诈的恶兽,与狼有关的成语基本都是贬义的,如引狼入室,狼狈为奸等,狼是狡诈的象征。但,狼真的没有情感吗?
在《重返·狼群》中,一只刚出生便被抛弃的狼——格林,被它的“妈妈”画家李微漪带回家哺育,教它捕食,完完全全地保留了它那份狼的本性,但格林却很爱它的“妈妈”李微漪一一这或许就是“铸定式记忆”吧。在它妈妈得肺气肿而不得不去成都治病时,它一直趴在荒凉的草地上,凝望着它妈妈离开时走的那条路,等待着,等待着……哪怕大雪纷飞,也能在雪中找到它的身影。十五天后,它妈妈终于回来了。黄昏的夕阳照耀在草原上,一人一狼在那儿共舞。
但不久,她发现了问题—一格林竟学会了狗吠,这对于狼而言,是一种莫大的耻辱,它妈妈心中便升起了送它回狼群的念头。后来,有人想要抓它,李微漪阻止了,却让她坚定了送格林回狼群的念头。于是,李微潲开始寻找狼群,在狼山,格林还未一岁时(一旦过了一岁,狼群就不会要他了)终于回到了狼群。
其中的一幕令我印象极为深刻李微漪在冬季寻找狼群时(只有这时狼才会聚在一起捕食),由于大雪纷飞,加上外出时间过长了,他们的干粮已宣布告罄,只剩些压缩饼干。于是,她不得以换了格林的猎物——一只兔子,这令他们饱餐一顿,而在格林藏食的地方,却只有两块压缩饼干。第二天,格林又开始藏食一一藏的地方与原来的竟完全一样,藏好后,又回过头朝它父母的家望去,显然,它早已知道了事实,但它仍如此做。
在狼群接受格林,并一起走后,她们一起回到了小镇,它妈妈在小镇上看见卖狼皮的,其中有狼牙,据他们说是从活狼嘴里拔下的。对于那些邪恶的人他们是狼;对于格林,它是人。这才是“人中之狼,狼中之人。”在结尾盗猎者妄想盗狼,李微漪在早已知道有枪的情况下,依旧让格林及狼群入保护区。对格林仍怀着亲情的妈妈又与格林见了一面,夕阳之下,人狼共舞。这是母子情但这又何尝不是人与动物的真情呢?狼有情感,亦通人性,你若对他好,它必感恩于你;你若对它恶,它必百倍偿还格林为狼,亦为人,乃“狼中之人”,盗猎者是人,也是狼,乃“人中之狼”,这才是恶狼。
母子(李微漪与狼)之间的感情,似山似海,人与动物的情,坦诚相对,方能海誓山盟。人类应该想一想与动物如何相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