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只能告诉自己“所有的相见恨晚,都是恰逢其时”,也许你会忘了我,也许不会忘了我,我可以肯定的是,你一定不再记得我了。那个年代的感情,根本算不得痴恋,我只能把它叫做“欢喜”。看见你,整个世界都是美好的。我多么怀念从前,你衣袂飘飘,温润如玉,现在想来,大概是我最初对谦谦公子的印象了。
时隔这么久,我以为,我早就忘了你,却不想,在每个午夜梦回的时刻,依然带着你深深的影子,shenru骨髓。以前看到过一句话,世上没有真正的相见恨晚,所有的错过其实都是过错。那么,我在遇上你的那一刻,就错了,一错就是五六年。我也想卑微如张爱玲,低到尘埃里也是满心的欢喜,可是,我这么笨拙,怎么会体察到你喜笑嗔怒的情绪化。
你是我满心的欢喜,可是你并不知道。当时我以为,我会一辈子记得你。可是我居然差点忘了你,多么罪不可恕!我终于清楚,你可以是我的一个梦,但你绝不会是那个走下仙台落入凡尘的俗人。是的,你不是神,但在我心里,你就是混沌之中任人敬仰,供人取悦的神。我一直不断地回想那个下午,阳光和煦,你目光温暖。情深不寿,强极则辱。你就是下午三点钟的太阳,每次想到你,全是整个世界的温柔静好。因为对你满心的欢喜,我都不敢去接近你,我曾无数次跟在你的身后,看着你,和你的女朋友,或者男朋友,一起嬉戏打闹。可是,这些你都不知道,如果我没有梦见你,我就会忘记你。可是,我依然记得。那是我整个少女时代最初的美好,可是,我谁也不能告诉。我多想再和你见一面,哪怕只是偷偷跟在你的身后,很希望你过得好,但是,又怕你过得好。
我语无伦次,我张口结舌,我知道你根本不知道我是谁,从未来了解过我,你都不曾结识过我,那你大概也不会知道,在这个世界,有这么一个我,曾经满心的欢喜,眼里心里全是你。可是,我们终究分开了啊,那么这就是最后一次,从今以后,我会忘了你,就像以前一样,从不提起,从不想起你。
念念不忘是最无用的遗物,那么,我不要再这样了,既然是遗物,就和那段十六七岁的青涩一起埋葬。不再记得,不再惦念,心心念念的从此是另一个人的好。
目光流转,终能成诗。那么,你过得好,便是最好的结果了。我就为你卑微到尘埃里,欢喜到开出一朵花,也只默默为你祈愿,愿你永不会知道我,了解我,认识我。做你的谦谦公子,温润如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