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六一即将到来的那几日,我格外雀跃,东跑跑西跑跑地去找好吃的零食——但不是给我自己买的,是我与挚友约定好了,要送她的礼物。
不明就里。给喜欢的同学送六一礼物,难道还需要问是否值得?我们俩既是小学同学,又是初中同学,情谊也不曾因班级不同而被冲刷殆尽,这已然足够难得,何必问值得与否?我愿意就足够了啊。
于是第二天我便提着那我一大袋子零食去了学校,我没有忘记她眼底星辰一般的惊喜,这样便心满意足了。于是我俩那段午休前的小聚,明面儿上都在互相嫌弃,嫌弃我明信片字丑啊,嫌弃她画我画得一点都不像,丑得要死……但是暗地里,却是真的开心着的。
归家后和妈妈说起今天她的反应,妈妈却出乎我的意料,反问我一句她送了我什么。送了什么呢,一张把我画得超丑的明信片,仅此而已。妈妈近乎于忧心忡忡地问我一句:“你最喜欢她,她却不像你一样也最喜欢你……值得吗?”
良久,我才轻轻叹了一口气:“友情,从来都没有什么等价交换,我最喜欢你,不是为了逼你拿同等的喜欢回报我。”
就是这样的,即便在我的生日,她送我的礼物也只是在学校广播为我点了一首歌,可是我觉得那已经很好了,因为有她的心意在里面,所以我愿意不收那些生日礼物,而是和她一起把这首歌听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