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名:白宝山
白宝山是重大连续sharen案犯人,是一个在中国刑侦史上有坐标地位的sharen犯;河北徐水人,曾居住于北京石景山区。自1982年12月起多次盗窃、抢劫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后改判为十五年有期徒刑,使白宝山产生了报复社会心理。白宝山在狱期间先后杀死两名狱友,后白宝山提前释放。因出狱后生活不如意,白宝山产生报复警察等不良心理,于1996年3月31日打伤警察抢走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一把,随后以此枪多次作案,杀死五名警察、打伤八名,随后白宝山从北京转到新疆继续作案。1997年9月5日被捕,1998年4月被处以枪决。白宝山于1996年3月至1997年8月持枪先后杀害军人、警察和无辜群众15人,抢钱140余万元,并在狱中先后杀害2人。他虽只上过三年学,但犯罪智商极高,具有高超的反侦查手段与射击技术。此案被公安部列为1996年1号案件、1997年中国十大案件之首;被国际刑警组织列为1997世界第三要案;此案轰动了北京,轰动了警界、军界,震动了国务院、中南海,影响远达海外。
1996年3月12日,回到北京,并带回要挟牧民得来的3包步枪子弹(75发)和50发手枪子弹。回到北京后,向派出所警察申请办理户口受阻,对警察产生仇恨。
批发了剃须刀在西单、香山、八大处等地摆摊销售,成本100多块钱,总是被城管惩罚、没收,再次受到刺激。
由于十几年来固执地认为自己的量刑过重,又迫切地想给孩子们挣大钱,再加上警察不给办户口、做小生意受到屈辱等事,使白宝山走上了通过暴力犯罪疯狂报复社会的不归路。
第二名:雷国民
雷国民,安徽省桐城市人,1992年至2001年上半年,先后流窜于广东、云南、福建、江西、吉林、安徽、江苏等省,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实施抢劫 作案15起,共杀死20人、重伤4人、轻伤2人,劫得金首饰9件、摩托车2辆、港币10万元、人民币353.6万余元;另外,他在江西瑞昌作案时还奸 yin 幼女一名。
2001年4月15日,江苏省盐城市发生了一起震惊当地的恶xing抢劫案。位于204国道和盐城市区大庆路交界处的盐都县信用合作联社的两名保安和一名值班人员惨死在工作岗位上,金库大门被切割,库内268万余元现金被洗劫一空。公安机关经过4个多月的艰难侦破,8月22日,将涉嫌抢劫的雷国民押解回盐城。
2001年11月9日,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奸yin幼女罪依法对雷国民提起公诉。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雷国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奸yin幼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法庭内一片寂静;闭庭后,许多旁听群众对雷国民被判处死刑仍觉不解恨,愤恨地说:“雷国民应该‘凌迟’!”一审后,雷国民没有上诉。12月28日,雷国民被核准死刑后,执行了枪决。
第三名:东北二王
“二王”即王宗坊和王宗玮兄弟俩,沈阳人,新中国第一张悬赏通缉令上的通缉犯,震惊全国的大案“东北二王特大sharen案”的主角。从1983年2月12日二王在沈阳犯下第一起命案至9月18日被警方击毙的七个月之间,‘二王’凭借枪支和手榴弹打死打伤公安执法人员和无辜百姓18人(打死9人伤9人),五次逃脱警察的追捕。二王逃亡期间,谣言迷漫全国,给民众带来一定的恐慌。最后二王逃到江西广昌的盱江林场的一座山上。由公安、武警、军队、民兵组成了近三万人的围剿队伍(包括武汉空军部队的一架直升机),形成了四个包围圈,将二王击毙。
1983年2月12日中午,王宗方、王宗伟混入沈阳空军463医院。王宗方撬开小卖部房门,入室盗窃,王宗伟在外放哨。此时,医院人员发现王宗伟形迹可疑,将他带到医院外科室盘查。后又抓住企图逃跑的王宗方,将他带到外科室隔壁房间审查。这时,王宗伟趁机开枪打死周仕民,又闯入隔壁房间,打死了孙维金、刘福山、毕继兵、打伤吴永春,“二王”匆忙逃窜。
下午1时25分,沈阳市公安局接到报案派民警赶到现场,通过王宗伟留下的工厂通行证,查明了“二王”的地址。而此时“二王”早已外逃。
2月15日晚9时,四十七次列车员及乘警检查乘客行李,发现一个黑色提包内藏有手枪,当乘警查问王宗方时,王宗伟开枪开枪打伤乘警,乘火车紧急停车时,“二王”跳车逃跑,地点在湖南衡阳南30公里的西里坪。
2月17日,衡阳冶金机械厂干部伍国英等人去看新分到的楼房,发现房内有两人在吃东西,并看到其中一个人隐藏在兜内的手枪。伍国英马上下楼报告。“二王”尾随下楼,抢夺一辆自行车逃跑,打死了追赶的张业良,打伤蒋光熙、李瑞玲、刘重阳三人,在衡阳警方设卡堵截之前逃脱。
3月3日,“二王”潜入湖北武汉第四医院理疗室,准备在此过夜。医院实习女医生周建媛来取东西,被“二王”打昏。
3月25日上午10时许,“二王”各骑一辆自行车一前一后,经过武汉岱山检查站。值勤民警李信岩、民兵熊继国在对王宗方检查时发现问题,将其带到房内审问,发现王宗方身上有枪。检查站站长王云即掏枪指着王宗方,李、熊扭住王犯,另一个人陈震尖缴下王宗方的枪。这时,骑车在后的王宗玮突然闯入检查站,连开10枪,打死民警王云、李信岩,工人熊继国、陈震尖四人,并抢走王云的手枪。“二王”由检查站行凶逃窜后,又与闻声而来的岱山派出所民警发生枪战,“二王”边打边退,遇上骑车经过这里的武汉工人詹小建,王宗玮开枪打死詹小建之后,“二王”夺车逃窜,从武汉消失了踪影。
8月29日下午,“二王”流窜到江苏江阴市,抢劫了市百货公司营业款二万余元后逃跑。
抓捕 1983年2月12日,大年三十。王宗伟、王宗方在沈阳某解放军医院行窃,杀死四人杀伤三人后逃离沈阳。“二王”案发后逃脱后,中国公安机关为抓捕“二王”,鄂、湘、赣、皖、豫等南部重点省组织了大规模的调查、追踪。1983年9月13日二人在江西广昌县被发现,当地军警配合,于1983年9月18日将“二王”击杀。
第四名:魏振海
魏振海,绰号“小黑”,曾是西安“道北”黑道所熟知的“老大”。1986年10月20日,他在小寨东路一家属院公然持枪sharen抢劫,这个家伙跃入了普通西安市民的视野。西安市在建国以来是没有犯罪分子持枪sharen的,西安警方为之震惊,与其展开了一场历时3年多的惊心较量。1990年的1月30日,一度让西安市民谈之色变的暴力抢劫sharen犯魏振海越狱两年后再度落网。两个月后的3月20日早晨,在省体育场举行公判大会后,这个在“道北”“成名”多年、背负11条人命的26岁罪犯,作为当时西安最大暴力犯罪团伙头目与其同伙谢峰、王玉安、郭公道等人,在北郊草滩被枪决。
1986年10月20日下午1时50分,魏振海穿着警服冒充公安进入小寨东路某家属院,抢走3.6万元巨款并持枪杀死女主人廖苇丽及前来串门的孕妇魏文华。
就在公安机关展开侦破的同时,魏振海在西安莲湖区曹家东巷打伤两兄妹,并在逃离时向围追人群开枪。
两个月后,魏振海又在北郊炕底寨犯下sharen碎尸案,牵涉三条人命。
1987年6月30日,通过卧底警员的消息,警察在尚德路抓获魏振海。
1988年3月28日,魏振海越狱。省公安厅迅速成立“缉捕指挥部”,并上报公安部,全国通缉,但魏振海消息全无。
1989年11月25日,越狱潜逃一年多的魏振海再度作案,西八路新城坊个体烟贩岳德林被杀,家里13.8万元现金被抢。西铁公安处两民警赶到试图堵门抓捕,遭魏振海手榴弹袭击。
1990年1月29日,警方通过魏振海手下胡乱试枪的弹痕查出了射击的房间,抓获了该组织几名要犯,知道了魏振海在北郊红旗厂的住所。
1990年1月30日,魏振海在他手下谢峰的家里被捕。
1990年3月20日,在省体育场举行公判大会后,魏振海与其同伙谢峰、王玉安、郭公道等人,在北郊草滩被枪决。魏振海被执行死刑前仰天长笑。
第五名:张君
张君,渝湘鄂系列持枪抢劫sharen案首犯,曾纵横数省8年,犯案十余起,杀死、杀伤近50人的张君团伙在2000年9月被警方擒获,2001年4月21日,一审判处张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年5月20日执行死刑。
1983年张君因打架斗殴被送少管所,那时张君17岁。之后历时6年张君犯案十余起,杀死、杀伤近50人,抢劫现金、首饰价值600多万元;定期拉着团伙成员苦练各种犯罪技能,公然叫嚣与警方斗狠,制造了渝湘鄂系列持枪sharen抢劫,且屡屡逃脱警方追捕。
1991年6月25日,张君持枪抢劫湖南省津市市一个体香烟批发店,开枪致1人轻伤;
1993年4月19日,张君等持枪抢劫湖南安乡县一百货生意商人家里,开枪致1人轻伤; 同年4月20日,张君持械致1人死亡;
1994年2月8日,张君在广西宁明县持械致1人死亡,劫得人民币6000余元;同年8月,张君在云南省开远市持枪劫走人民币1万元;同年10月,张君在云南省开远市开枪致2人死亡; 同年11月23日,张君在重庆市持枪抢劫,致1人死亡,抢走6000余元;
1995年1月25日,张君、严敏在重庆市渝中区持枪抢劫,开枪致1人重伤并最终导致其死亡,抢走人民币5万元; 同年12月22日,张君、秦直碧持枪抢劫重庆友谊商店沙坪坝分店黄金柜台,开枪致1人死亡、2人轻伤,劫得黄金、铂金首饰价值人民币45.5万元;
1996年12月25日,张君、严若明持枪抢劫上海第一百货重庆店黄金屋,开枪致2人重伤、1人轻伤,抢得黄金饰品价值人民币63万余元;
1997年11月27日,张君、李泽军、严若明持枪抢劫湖南省长沙市友谊商城黄金柜台,致2人死亡、1人轻伤、1人轻微伤,抢得黄金饰品价值人民币137.2万元;
1998年10月,张君、李泽军、陈世清、赵正洪在湖南汉寿县聂家桥乡白马湖村野鸡窝山,持械杀死1人;同年12月19日,张君、赵正洪开枪杀死1人,抢得出租车1辆;同年12月20日,张君、李泽军、陈世清、赵正洪、王雨持枪冲闯湖北省公安县治安检查站和收费站,致2人死亡;
1999年1月4日,张君、李泽军、陈世清、赵正洪持枪抢劫湖北省武汉市武汉广场黄金饰品柜,造成1人死亡、3人重伤、3人轻伤;共劫得人民币3万余元、黄金饰品价值人民币263.4万元、出租车1辆;
2000年6月19日,张君、李泽军、陈世清持枪抢劫重庆市商业银行朝东路储蓄所押款人员,抢得人民币14万余元、出租车1辆,致2人死亡、2人轻伤;
2000年7月21日,张君、全鸿燕在湖南汉寿县枪杀致1人死亡;
2000年8月15日,张君、李泽军、陈世清、赵正洪、许军共谋后,持枪抢劫湖南安乡县农业银行行长,致2人死亡,劫得人民币1.6万元,财物价值人民币1.9万元,3张存单计人民币40.6万元;
2000年8月下旬,张君、赵正洪、李金生在常德市鼎城区石公桥镇枪杀1人致其死亡;
2000年8月31日,张君、李泽军、赵正洪在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郊区,持械持枪杀死1人;
2000年9月1日,张君、李泽军、陈世清、赵正洪在湖南省常德市持枪抢劫常德农业银行北站分理处运钞车,致7人死亡、4人轻伤、1人轻微伤,劫得经警微型冲锋枪2支及其子弹20发。
第六名:谢先荣
谢先荣是2003年“9.29湖北潜江特大持枪抢劫银行运钞车案”案犯。于2003年10月12日下午6时许,在省公安厅和潜江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由干警、武警组成的突击队在谢先荣先开一枪的情况下,将其击毙。
谢先荣(持枪打死押款员4人)此人一向行事独来独往。每次作案总是一言不发,行动迅速,手段凶残。抢劫银行运钞车,36万,杀5人,持56式自动步枪。不甘心被捕,与警方发生枪战,被击毙!!!
1983年,犯罪嫌疑人谢先荣因伙同他人盗窃作案,被判处有期徒刑 8年。
2001年春,谢先荣以 2600元人民币购得仿制式手枪一支; 2002年上半年,谢先荣以 3600元人民币购得仿制式手枪一支;当年 9月,谢先荣以 1万余元人民币购得 56-2式冲锋枪一支。同年 12月 7日,谢先荣在襄樊市法院盗得桑塔纳警车一辆。
2002年 9月 10日下午 4时许,谢先荣在荆州市将司机何建军枪杀,抢走牌号为鄂 H-04106普通型桑塔纳轿车。下午 5时许,谢驾驶该车窜至沙市纺织职工大学财务室,持枪劫走现金 2.34万元。
2003年 5月 13日,谢先荣在荆州市荆州区政府院内,将牌号为鄂 D10106的白色桑塔纳轿车盗走。
2003年 8月 5日,谢开枪将荆门市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徐金华打伤。
2003年9月 14日,谢先荣在荆州市行署大院停车场内,将荆州市荆州区劳动就业管理局普通型桑塔纳轿车盗走,该车后在“ 9· 29”案作案后被丢弃在现场附近。
2003年9月 21日下午,谢将沙市区刑警大队鄂 OD0550警车的前车牌盗走,该车牌被悬挂在“ 9· 29”案作案用车的前面。
2003年9月29日上午7时50分,中国工商银行潜江市广华支行一辆运钞车运款至位于江汉油田向新小区的向新储蓄所。车刚停下,向新储蓄所业务员任玉英开门接款。突然,一名持枪歹徒从运钞车后面窜出,直接向任玉英开枪射击,随后又向运钞车内的押款人员一阵扫射。任玉英和车上两名押款员方以安、杨少华当场死亡,另一名银行业务员张楠身中数枪,倒在血泊之中,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潜江市公安局一面向上级报告并组成“9·29”案件指挥部,一面在市域内派出近300名干警设置堵卡,发出悬赏通告,向阳派出所干警随即赶赴现场调查。12点,通过技术鉴定,确认抢劫系谢先荣所为。
9月29日下午,省公安厅在潜江召开第一次会议,要求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同时部署搜捕行动。
9月30日至10月3日,经过大量的宣传工作和技术手段,一些关于谢先荣的有价值的情况源源不断地汇总到指挥部。
10月4日,省公安厅印发7万多份谢先荣身份卡,在潜江市公共场所广为散发,并向所有司机散发。同日,破案专班在宜昌开会,研究部署搜捕工作。
10月6日,破案专班在潜江市开会,对有关知情人的检举情况进行认真分析,达成谢先荣还在潜江或周边地区的共识。10月7日,指挥部对搜捕工作作了再部署,原则是在潜江周围形成两道包围圈,参加包围圈的干警和武警由武汉、荆州、荆门的有关部门组成。同时,用公开和秘密的方法做谢先荣亲朋好友的工作。
10月8日,指挥部在广华地区开会,总结前一段搜捕工作,决定加大发动群众和宣传力度,加大清查工作力度,加大摸排工作力度,防范谢先荣狗急跳墙,凡是一切有关线索排查不过夜。
10月9日至10日,指挥部在对线索排队的基础上,分析谢先荣极有可能就在潜江市王场镇附近一带。
10月11日,省公安厅尚武副厅长主持召开潜江、荆门、天门警方联席会议,决定从六个方面加大搜捕力度。11日中午,根据重要线索,指挥部将王场镇的干部、民兵组织起来,由潜江市公安局各主要部门负责人带队,分片进行拉网式搜捕。
10月12日下午5时左右,潜江市警方根据重要线索,在省公安厅和潜江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由干警、武警组成的突击队,在天门警方的协助下,对谢先荣藏身的小渔船进行包围。6时许,突击队在谢先荣先开一枪的情况下,将其击毙。晚11时许,将劫匪谢先荣的尸体从汉江中捞出。
第七名:万光旭
万光旭又名龙啸天,化名“老牛”,男,27 岁,江西永修县人,系广东、江西两省公安机关重金悬赏通缉的持枪sharen犯。先后于1995年11月4日和1997年6月25日,在广东从化、惠阳两市盗窃、抢劫64式手枪两支,伙同其他罪犯,专干sharen越货的勾当,多次抢劫皇冠3.0轿车和其它车辆。1996年绑架过一位澳门老人,枪杀过一名公安巡警。1997年8月15日在抓捕行动中被武警当场击毙。
持枪顽抗,37名参战公安武警牺牲5名,重伤致残6名。 这是一次困难的战斗。这是一次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这是一次生与死的考验。在与匪徒的搏斗中,浴血奋战的公安、武警5人壮烈牺牲,6人身负重伤,3名无辜群众惨遭杀害。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枪战,集持枪sharen、抢劫、绑架于一身,凶残、狡诈、作恶多端的黑社会头目万光旭被我英勇无畏的公安、武警当场击毙。
第八名:龙治民
1985年,陕西省商洛地区商县杨峪河乡(现商洛市商州区杨峪河镇)王墹村村民龙治民与妻子闫淑霞在家中先后共同杀死48人。1985年8月30日,陕西省检察院商洛分院以故意sharen罪,将龙治民夫妇提起公诉。1985年9月20日,商洛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二人极刑。二人提出上诉,陕西省高院来人提审后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1985年9月27日,龙治民夫妇被处决。
在龙治民家中搜出存折15张,款额533元;现金3.13元;粮票91.5斤;手表4块;各种物证1011件。
在对龙治民的一次审讯中,当审讯者一再追问龙治民除了573元,是否在别处另匿有赃款时,龙治民回答说:“不用再问了,就那573元。我sharen也不只是图钱财,我是为国家除害哩!”
“什么?”
“我有三不杀,”龙治民继续说,“一不杀科技人员,二不杀国家干部,三不杀职工、工人。我只杀残废人,只杀愚昧无知憨憨傻傻……”
第九名:凌国梁
凌国梁,男,被称为中国最擅长枪战的悍匪。1979年7月14日,他与警方展开枪战,射杀了4名民警,这场枪战被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一次警匪枪战。
据《辽阳市志》记载:1979年7月11日至14日,郊区(今太子河区)东京陵公社新城大队社员凌国梁、徐忠正、王敏(女),因对大队党支部书记赵春元和第七生产队副队长张日华在为辽化招工中搞不正之风,未选送他们三人而产生杀机。当晚串通市政公司临时工人穆春林,盗出市政公司翻斗汽车一台,从大队民兵枪库盗出自动步枪四支、子弹一百发,欲往赵、张两家sharen,穆拒绝开车同往,被凌国梁、徐忠正开枪打死。三犯逃至铁岭县平顶堡公社柴河沿大队田野隐蔽时,王敏被省、市公安人员捕获,凌、徐开枪拒捕被击毙。铁岭地、县六名公安民警在交火中牺牲。东京陵公社新城大队有关领导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这场枪战,是当时新中国成立以来辽宁省最大的一次警匪枪战,在全国范围内也属罕见。激战中暴露了警方装备较差、战斗力不强的弱点,也由此引发公安机关更新枪械热潮。
第十名:张锡铭
中国台湾人,重大通缉要犯,著名绑架集团首脑,曾经策划多起金额庞大的绑票案,并成功摆脱警方追捕,因使用重型军火与警方枪战而引起社会瞩目。在台中县沙鹿镇中弹落网。
国二即休学。与黑道大哥詹龙栏至台北赌场鬼混。当兵前曾回到家乡,与父亲一起做两年板模工。双亲一度以为张锡铭浪子回头。然而当兵期间张锡铭又和东山乡绰号「欧尼」的苏姓角头搭上,并因恐吓、经营赌场等案被提报扫黑入狱五年。廿五岁出狱后,投资酒店及服饰店。妻子童玉如当时即是服饰店的小妹。
1995年2月,张锡铭在台南新营酒店喝酒,和经理林庆益起口角,开枪射杀林庆益。开始为期十年的逃亡生涯。同年3月,藉购枪为由骗出军火商许金德,交易过程中枪杀许金德黑吃黑,抢来大批军火。
1995年2月,枪杀台南县新营市东方KTV酒店经理林庆益;
1995年3月,枪杀台南军火商许金德;
1995年6月,绑架泰雅度假村董事长陈明乾及其女助理李明娟;赎款得手200万元;
1996年,绑架台南陈姓夫妇;
1998年9月,在台南东山乡林安村与警方发生激烈枪战,张锡铭打伤两警后逃脱,同伙李政洲自尽;
2004年1月7日,绑架南投县中兴电台主持人洪俊彦,肉票逃走,未取得赎款;
2004年2月,嘉义梅山乡绑架冯姓夫妇,得手赎金1000万元;
2004年4月2日,台南绑架当铺老板郑进富,得赎款1500万元;
2004年,高雄绑架某女xing乡民代表未遂;
2004年7月2日,台南绑架和欣客运少东杨尚书,得赎款3600万元;
2004年7月6日,犯罪集团手下李金城、廖荣辉,前往云林县民代张辉元住处,持M16步枪扫射70多发。
2004年7月12日,率领集团持步枪冲入台南市郑进富经营之「大佳当铺」、「国光当铺」进行扫射,并丢掷汽油弹;
2005年3月20日,嘉义绑架商人-(于国柱)-;-(于国柱)-趁隙逃脱,未取得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