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左右
你们知道我最爱读的书是什么吗?告诉你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名侦探柯南》。柯南他虽然年纪轻轻,可是他的推测能力可是一鸣惊人,连大人物见了他的推测能力也赞叹不绝。
记得有一次柯南在公共汽车上遇到了歹徒,可他们不是抢劫,而是为了救出自己的大哥。歹徒说:“要是谁打了110电话的话,就杀了谁”。随后便往地上开了一枪,乘客们都被吓了一跳。可柯南却镇定自若,因为他随身带着一个小型的通话器。在歹徒走开的时候,便发短信求助,可是刚要发出去的时候被歹徒发现了,便把柯南的通信器夺走了······柯南与歹徒机智周旋,最后终于将歹徒抓获。
我每一次读的时候都有不一样的感受,每一次读我都会身临其境,每一次读我都会再讲给我的好朋友们一起分享,每一次读我都会做记号、写笔记,每一次读我都会写出我的亲身感受······以上几点可以看出我对这本《名侦探柯南》的喜爱之情了吧!我长大后也要成为一名像柯南一样出色的名侦探。
篇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左右
其中,我最喜爱的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因为它告诉了我:“做人要坚强、独立,要学会在逆境中生存!”主人公海伦·凯勒出生在美国南部亚拉巴马州的塔甘比亚镇的一个上尉家庭中,就在可爱的小海伦诞生19个月后,一场急性胃充血以及脑充血的大病,使她失去了视力和听力,从此生活在一个没有阳光、没有声音的世界里,但她没有向厄运屈服。
海伦·凯勒是不幸的,但她也是幸运的,她拥有一位永远的恩师—沙莉文小姐,这位恩师就像一位再塑她生命的人。自从沙莉文小姐来到后,她的生活截然不同,从此跟着沙莉文小姐一起去感受和亲近这个有声有色的神奇世界,一点一滴吸收着丰富的知识。在莎莉文老师的帮助下,她以自强不息的顽强毅力,掌握了英、法、德等五国语言,最后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夫学院,创造一个奇迹。海伦接受了生命的挑战,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她的这种坚强、乐观的精神真是令人敬佩。
篇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左右
我读过许多书,其中《爱的教育》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它的作者是通过日记的形势来写这本书的,在这本书里展现给我们的是两个世纪以前的生活,在这里有师生、邻里、父母家人,有人与人之间的亲情、友情,有对故土祖国深深的眷恋,无所不在,无所不包的是一个“爱”字,一个生生不息的神圣的字眼。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因为《爱的教育》内容丰富,具有真实的故事情节。它的动作描写、语言描写、神态描写与心理活动描写都惟妙惟肖,仿佛我就置身于这个故事当中。每当我津津有味地读起这本书时,我的眼泪就不知不觉的从眼眶里流了出来,滴在书面上。这本书教育了我,一个人要拥有道德、亲情、友情,我们要珍惜朋友之间的友谊,不要去破坏它,我们见了衰弱的老人、穷人、怀抱小孩的妇女、手拄拐仗的残疾人,都要尽力帮助他们,还要对人有礼貌。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爱的教育》是一本好书,她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篇四: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左右
我们伟大的领袖毛主席曾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王子》,它是由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写的。
《小王子》是一本充满想象力的书,它被评为20世纪最佳法语图书,全球发行量超过了5亿册。我拿到书后一口气就将它读完了,至今已经读了不下10遍了。小王子离开了自己的星球去远行,一共游历了7个星球,在旅途中见到了许多奇怪的人。他认识了威严的国王,狂妄自负的人,嗜酒如命的酒鬼、占有欲强的商人,勤劳的点灯人和地理学家等。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个点灯人了。他的工作很单调,他的星球每转一圈,他就要点灯、熄灯。结果他的星球越转越快,一分钟转一圈,因此他就要不停的点灯、熄灯。连一点休息的时间都没有。但他仍然坚守自己的岗位,他的忠诚让人敬佩。
其实,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点灯人。比如环卫工人,他们不管严寒酷暑,刮风下雨,每天都从大清早开始就工作,兢兢业业,为城市的优美环境奉献了自己的一份力。再比如边防战士,他们驻守在祖国的边疆,一年才回几天家,十分辛苦。但他们却毫不抱怨,一直坚守着自己的岗位。他们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篇五: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左右
狼,在人们心中是邪恶,狡猾,血腥的代表,所以有时侯人们把忘恩负义的人们称为“白眼狼”,从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人们才会去“围剿”它们,但是自从我看了《狼王梦》后,我对它们的观点大大地改变了。
我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写了一匹名为紫岚的母狼为完成丈夫黑桑未能完成的愿望:争夺王位,培养了一只只年轻力壮的公狼和一匹漂亮的女儿,结果儿子们一次次地死于非命,后来保住女生下来的黑桑的血脉,它用尽最后一只气死死地咬住金鹰的脖子与它同归于尽。
其中,讲紫岚为保护二儿子蓝魂儿,它只得恨下心把儿子硬从铺兽夹里拉了出来,可猎人看见那肯放到手的生意,紧追不舍,可人的速度那有狼快,距离一下就拉开了,可紫岚一不小心把脚摔断了,成了断脚狼,可它见猎人快追上来了,它奋不顾身地向猎人扑了过去,突然白天变成了黑夜,狼那绿眼睛和爪子经过黑夜的点缀更加可怕了,猎人在黑夜那里是狼的对手,只好走了。紫岚走到儿子尸体旁,用手掌拂摸着儿子的尸体,便立刻拖着儿子消失在黑夜……这一幕最让我感动。
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即使是儿子的尸体也不愿给狠心的猎人扒去狼皮,挖出那蹦蹦跳的狼心!
你们知道了吧,狼并不是只有邪恶、狡猾、血腥的,它们也有善良!而善良正是因为母爱而诞生的!这也正是我对狼的改变观点和喜爱它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