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我的自画像400字男生
作者:佚名
大家好,我叫李跃,今年十二岁了。在港下勤新小学读五年级一班。我有一对淡淡的眉毛,眉毛下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我的鼻子十分敏感,就连一点点气味我都能闻出来,为此妈妈总跟我开玩笑说我的嗅觉神经十分发达,我还真觉得是那么回事呢!
我的最爱是打乒乓球。记得有一次,学校发下来一张兴趣班报名活动的纸条,让我们带回家给爸爸妈妈看。回到家后,我迫不及待地拿出那张纸还给妈妈看。妈妈一看有那么多的兴趣班就说她拿不定主意,让我自己选。我浏览了一番后,就跟妈妈说我要参加乒乓球培训班。为此妈妈还亲自给我买了一副非常好的球拍呢。我爱不释手,就连睡觉也要把它放在我的枕边。
就这样,我满怀希望的来到培训班。记得刚开始练时,我连怎么样拿球都不会,别的队员都讽刺我,嘲笑我说我笨。我听了又气愤又自卑,下定决心要练好乒乓球,让其他队员看看我的实力。我每天一有空就练乒乓球,就这样日复一日我的球技有了显著的提高。我还参加了学校的运动会。面对强大的对手,我战胜了恐惧,克服心理障碍,每次都能发出一个个好球。因而许多对手都相继败在我的手下,最终我获得了乒乓球的亚军。
这就是我,一个爱打乒乓球的男孩。
篇二:我的自画像400字男生
作者:佚名
我头大,身子中等,像“大头儿子”一样。一双烔烔有神的大眼睛下面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头发乌黑发亮。因为我名字上有一个“周”字,我也爱喝粥,所以绰号是“八宝粥”。
我是一个性格阳光、爱交朋友的男孩,是个乐天派男孩。我很乐观,总是笑眯眯的。就连老师也说我就像没有烦恼一样,随时都是开开心心的。但是,我也很粗心,记得我二年级的时候,已经有十多支铅笔不翼而飞了。三年级的时候,我的铅笔也丢的丢、坏的坏,爸爸之前曾买了一袋钢笔。可如今,一支都没有了,所以成了人见人知的“丢笔大王”。
不过我品质不错哟。上次,我在路上看见一位小偷把一个盲人袋里的钱偷走了,我大喊一声:“偷钱了。”周围的人立刻围过来,我把过程一五一十地说了。但小偷早跑远了,我就把身上的钱给了他,周围的人也捐钱给他。
怎么样,这就是我,一个性格阳光,不怎么帅,但心地善良的我。
篇三:我的自画像400字男生
作者:佚名
虽然我看起来有点瘦弱,但是我是一个遇到困难能坚持到底的人。我是怎么知道自己的这个优点的呢?这还得从我学竖笛说起。刚学竖笛时,老师让我们吹一首乐曲,因为我的手掌小,手指比别人短,所以我吹乐曲的时候常常因为按不到孔而跑调,特别是吹“哆”的时候,我努力把小指伸过去,可还是因为手指不够长,经常漏气,而且每次小指都会按得抽筋。听到这里,你们一定以为我会放弃,不再练习了。
你们那样猜可就错了。我才不会因为困难而放弃呢!我每天都在练习。一个音符一个音符地练习。每当我小指抽筋的时候,我就想:如果我真的爱音乐,这么点困难就不算什么,要坚持到底。终于,不被同学看好的我,在竖笛考试的时候,流利地吹奏乐曲,赢得了老师和同学的掌声。当同学们问我为什么能吹得这么好的时候,我的回答是:“因为我克服了吹竖笛时遇到的困难,并且坚持到底。”
每次想到这件事,我都会为自己鼓掌。你们喜欢这样的我吗?
篇四:我的自画像400字男生
作者:佚名
Hello!大家好,想认识我吗?我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陈飞洋,我今年9岁了,在掘港小学上三年级了。我的座右铭是,能够战胜自己的人才是最伟大的人,会主动学习的孩子才是最棒的孩子。
我长着圆圆的脸蛋,淡淡的眉毛下嵌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小巧玲珑的鼻子下面有一张能说会道的樱桃小嘴,我还剪了一个小平头,前面留了几根刘海,显得特精神。
我的优点可多了,我喜欢语文,喜欢看书,所以我的作文写得还不错;我乐于助人,经常借东西给同学;我还爱劳动,经常在家里干家务。
我的爱好很多,画画,看书,看电视,参加体育运动等。但我最喜欢看书和参加体育运动,书可以给我智慧;体育可以让我强身健体。
这就是我,一个调皮可爱的男孩儿。
篇五:我的自画像400字男生
作者:佚名
我有一双明亮的眼睛,眼睛乌黑乌黑的,好像一个小黑豆。我还有一对浓浓眉毛和一个大蒜鼻。我的性格非常开朗,不管别人怎么批评我,我都能微笑地接受。
我的爱好有许多,琴棋书画,样样喜欢。但是我最喜欢读书。有一次,我和妈妈去书店,从早上8点就开始看,精彩的故事情节让我无法把目光从书上转移。时间飞快地溜走了。“咕咕”肚子抗议了,妈妈听见了,喊我回家,可实在不忍放下书。妈妈只好陪我把书看完。
我也是个善良的男孩。有一次,我参加敬老活动,为孤寡老人捐款,我捐出了所有零花钱。我看着空空的储蓄盒。心里一阵难受,但想到那孤寡老人灿烂的笑容,心里暖烘烘的。
我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就是粗心,有一次,因为1写成了7,6写成了0便和100分擦肩而过。
你喜欢我吗?喜欢我就跟我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