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约了老朋友约翰见面。此时我坐在酒吧里面,手中端着一杯酒,静静地等候他的到来。老实说,我可能来得稍微早了一些,我经常这样,这是我的众多小习惯之一。而约翰则喜欢准时到达。瞧,一个背着有点破旧的旅行包,身穿浅棕色的夹克,脚上是黑色的长靴的探险家——约翰正朝我走来呢!
“嘿!吉姆,我的老伙计,好久不见。你还是那么地无聊,额,我是说那么地悠闲。”
“是啊,约翰,你也和以前一样那么地粗鲁呢。真希望你能换一种说话方式。”
说着,我们便坐了下来。
“……我简直不敢相信我的眼睛!它真的飞起来了!我发誓我说的是真的,比珍珠还真。”
这故事要从头说起。约翰这次的冒险地点是一座高山上,据他所说,那上头有威猛的老鹰。那尖锐的鹰嘴以及轻轻一划便能让你见血的锋利爪子,都是让我觉得害怕的。也难怪在约翰眼里,我是一个无聊的人。我倒觉得天天冒着生命危险地探险是没什么意义的。
回归正题,这位探险家在高山之巅找到了一个老鹰巢,于是他抓了一只幼鹰当做战利品。回到家后,他随手把它丢进了鸡笼里边,完全没想到它会被小鸡们同化。说到这时,约翰非常激动,愤怒地说道:“哦,我的上帝!我本来还想把它训练成猎鹰,与我一同冒险呢!真是太可惜了!”
紧接着,他向我描述了他的训练过程。结果却令人失望,因为幼鹰连飞都不会飞。
于是,他一狠心,把它带到山顶上,一把将它扔了出去。
“吉姆,你猜怎么着?我相信你肯定猜不到,它就像一块千年被埋在土里的石头一样,直挺挺地掉了下去”,听到这,我的心都揪了起来,“然后它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使劲儿扑棱翅膀,竟然飞起来了!”。
我呼出了一口气想道:“果然不被逼迫一下,人也好,动物也是,永远不会发现自己真正的潜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