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头发又黑又硬,一根根向上竖着,和大文豪鲁迅先生的头型有点像。平时,总喜欢穿白上衣,黑裤子,皮肤白皙,长得眉清目秀,帅气的外表简直是人见人爱。他学习成绩非常好,每次考试,都没出过前三名。他擅长书法,而且跑得非常快。他很爱唱歌,成天嘴里小曲儿不断,就连做梦都在哼唱,他唱的歌儿我们都爱听,为此,他还获得过“校园小歌手”比赛的二等奖。
在班级里,他关心每一个同学。一次,老师让我们写大作业,我转过身去,从书包里掏出文具盒,拉开拉链,一看,傻眼了,我的钢笔居然忘带了,心想:这该怎么办?我又望了望其他同学,大家都在静静地写大作业,屋子里静得连一根针落在地上都能听见。坐在旁边的张涵宇小声问我:“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我的钢笔忘带了。”我慌忙答道。他面带微笑,毫不犹豫地把自己手里的钢笔递给了我。下课了,我的大作业写完了,但是张涵宇却没有写完。原来他把新钢笔借给了我,自己使用的是那只已经躺在他笔袋里很久了的旧钢笔。旧钢笔的笔尖坏了,写字的速度慢不说,写出来的字还歪歪扭扭,所以他的作业没有及时交上。等我明白了这一切后,心里十分感动,也很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