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头狼,以捕猎黄羊、獭子、草原鼠和马牛羊为生。在草原上它们吃草、打洞,专门破坏草地,而我们捕猎它们,保护了小草,从而维护了草原的生态平衡。
我,一身棕灰色的皮毛油光发亮,两只尖尖的耳朵,一双时刻警觉的眼睛散发着幽幽绿光,它们能帮助我在夜里把物体看得十分清楚。我十分健壮并且为狼群立下了汗马功劳,因此当上了狼王,我大部分时候带领我的部下们驰骋草原,捕杀各种动物。偶尔,我们捕不到猎物而挨饿时也会攻击蒙古人的畜群,以解燃眉之急。
最初的生活在平常的狩猎中度过。过了好长时间,突然来了一些外地人,他们有着一种很像蒙古人的套马杆的东西。它只要一响,即使百米开外,也会有一个我们的兄弟倒下,人们称它们为“枪”。他们还有一种被称为“吉普车”的东西,发出很大的声响,但是跑得很快。这不,刚来没几个月,人们为了获得完整的狼皮,不用抢来捕杀狼群而开着它们的吉普车追着我们的狼群,我的好几个同伴被活生生地累死了。
这一次,它们又来了,而且是一起来的。一大堆外来户端着枪,坐上吉普车,在草原上晃荡。他们见到什么都打,我们狼群被发现后,死伤惨重,我们不得不撤到边防公路外。之间没来得及逃跑的狼被他们追得口吐白沫,有的狼被惊醒时已经迟了,几个猎手已经蹑手蹑脚地包围了他,他们手提的枪械已经平放成了战斗的模式,他们头一歪,眼睛一眯,手指一扣,一声枪响,还什么都不知道的狼就倒在了血泊中。
如今我仍带领狼群在草原外游荡,逃出了我们的额仑草原,人类,请将草原还给我们吧,我们多想回到我们自己的家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