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根蜡烛,就是一根不平凡的蜡烛,不特别,也不吸引人。
全身彤红的我虽然干劲十足,可永远比不过电灯。70年前的我,可是一个实打实的当红明星,家家户户都可以见到我的身影,可大明星为什么会变得这样落魄?还得从发明电灯的爱迪生说起,我对他真是又恨又爱,爱他推进了人类的发展,改善人类生活,恨他将我搞得如此冷门,可能这就是我的命。
一天,主人家停电一时半会也不会恢复,我认为我终于可以立功时,主人打开了手机自带的手电筒,一个可以顶我几十个。手电筒一开,房间顿时明亮起来,我失望地低下了头,这到底是为什么?我自惭不如,可是这样做又有什么用呢?想起以前的光辉事迹,相信别人别人找到我时的喜悦,想起自己被点燃时的骄傲,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几年前的我,可能还在节约的老人家里被使用,那是我仅存的最后的倔强,可是现在,我那一点点的倔强也被夺去,我颜面扫地,但我并不想就此认命,我坚信一定会有出头日的。
这一天终于让我等来了,家中停电,手机也没电关机了,我兴奋不已。当我从满是灰尘的储物间里被拿出来时,我知道我成功了,看起自己高大的身躯,心中便不由得溢出了自豪。主人将我点燃,我火力全开,散发出全身的光芒,我使劲使劲再使劲,火苗也越来越大,就连主人也不禁赞叹:“咱们家这蜡烛还挺亮,不错不错。”听了这话我的信心又大增,火苗也变得更大了,和手电筒有的一比。
我坚持这代价便是自己越来越短,越来越小,我快不行了。看着自己的身子,在一节一节的变短,但我依旧拼尽最后一丝力气燃烧着,燃烧着,终于撑到了来电,我已奄奄一息。可我一点也不害怕,我笑着走完了我的一生,我的生命是有意义的,我没有被灰尘埋没。
我没有电灯持久,没有手电筒亮,但我燃烧自己,照亮别人,我还是那支蜡烛,不特别,不吸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