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出生在贫民窟,整天在街头乞讨。他一直渴望宫中锦衣玉食的生活。王子爱德华一生下来就是高等储君,受到仆人的精心照料,百姓的爱戴,可他却过腻了,渴望宫外的自由。有一次王子出宫游玩,巧遇汤姆,他俩长相相似,于是互换衣服,互换身份,互换生活。
乞丐汤姆穿上爱德华的衣服,成了王子。他虽然出生在贫民窟没有良好的教育,但却是一个有博爱的人,他用一颗“贫儿”的心,善良的心包容百姓,怜悯百姓,赢得大臣、百姓的喜爱和尊重,把当时的英国治理得井井有条。
而王子爱德华离开皇宫,离开侍童、仆人的呵护,过着风餐露宿、饥一顿,饱一顿,还差一点死在疯老人的刀下······
读到这儿,我惊呆了。我们的生活中不也有这样的王子吗?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出门豪车接送。家中六个大人侍候一个王子或一个公主,我们还嫌这不好,那不好,挑三拣四。
我的外婆住在乡下,他们村有许多外来民工租村民临时搭建的平房,这些房子大都比较小、光线不好、设施差,一间房子不分卫生间、厨房、客厅、卧室等,一家三四口人挤在一起。有一次,我到外婆家玩。路过一间租房,往里看了看,只见两张床挤在一起,煤气灶、煤气瓶、麻袋、大大小小的盒子等堆积在地上,还有长了黑疤的西红柿,叶子黄了的大白菜,干瘪的黄瓜······再看看被子、衣服都快堆到天花板。我对外婆说:“这哪是人住的地方,我同学家的小狗住得比这强多了?”
“他们是外地人来这里打工,做得辛苦,但一个月就两三千,房租、一日三餐、生活用品、抚养小孩子,有的还得寄钱回老家······哪能租好房子?”外婆告诉我。
一个月就两三千,两个人也只有四五千,要四个人花?我和姐姐一个月的兴趣班就要三千多,每天的水果、牛奶等其它零食,一日三餐还要吃这个吃那个。我难以想象他们迫与生活,去打工,不分昼夜,在隆隆的机器边度过,但他们却很享受眼前的一切······而我还天天报怨要上这个兴趣班,要做那个练习。
我边想边跟外婆到田里去摘豌豆,远远看见一个小孩和他的妈妈正在田边做着什么。走近一看,远来是个三四岁的小男孩正在摘外婆家的豌豆。他拖着一双满是污垢的拖鞋,衣服裤子脏兮兮,而且还比他的个子大多了。黝黑的皮肤像非洲人,头发凌乱,看上去好久没洗了。只见他把瘦小的身子藏进豌豆丛里采豌豆,熟练地剥开,取出青青的豌豆小心翼翼地放入嘴中。“这小孩怎么在吃生豌豆呢?”我惊叫起来。只见他津津有味地吃起来,满脸挂着幸福的笑容,一种无比享受的样子。孩子妈妈看见不好意思地告诉我们:男孩每天都吵着要到这片豌豆地里来摘豌豆吃,说很喜爱吃。我带着好奇心也伸手摘了一个剥开放入嘴里,啊,又苦又涩,立马吐了出来。孩子看着我呵呵笑着。
他们走后,我问外婆:“生豌豆怎能吃?还不如吃点薯片薯条。”
外婆摸了摸我的脑袋,意味深长地说:“这些外地小孩,吃不饱,穿不暖,整天咸菜拌饭,哪有你那么多的零食?你们是天上地下的两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