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罪与罚,就不得不提起这本书的作者陀思妥耶夫斯基,罪与罚出版于1866年,陀思妥耶夫四十五岁,此时的陀翁正处于人生中最艰难的境地,两年前妻子和哥哥相继离世,为了照顾哥哥的亲人,本就生活不富裕的他经济状况更加恶化,还债希望寄托于赌博,自然是陷入了更深的债务之中,他的精神和身体都频出状况,在十分艰难的情况下连载《罪与罚》尽管是这么艰难的条件,他仍是完成了这部四十二万字的杰作。
在我看来,《罪与罚》之所以伟大,不同于其他的小说,不仅在于这是一本“犯罪心理学”题材的小说,更在于他许多看似狂热实则冷硬的正面描写,我很难忘记他那样详细的描写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的杀人过程,在杀人之余甚至还注意到了老太太没包头巾的头发,“她那稀疏、斑白、和往常一样搽了厚厚的一层油的头发,编成一条老鼠尾巴似的细辫子,盘在头上……”许多作家在写作后期手法越来越熟练,越是老练沉着,越是沉着的描写和刻画人物,简化甚至剔除了心理描写,这样写的好处是留给读者想象空间,但是从另个方向想,这实际上也是藏拙,在犯罪小说中,心里描写很容易扰乱读者的思路,但是陀翁却毫不避讳的在这本书中加以大量的心理描写,给每个人物的心理描写也都不尽相同,有了这样走向强大的心理描写,越是恐怖慌乱的场景越是能被冷静沉着的描写出来,然而越是冷静的描写越是让人心生怖意。
主人公成功杀死了他认为吸人血的罪大恶极的老太婆,整个过程唯一的意外是,除了杀死他认为毫无存在价值的老太婆,他还失手杀死了原本不该在那个时候出现的一个人,老太婆的妹妹丽莎维塔,而他本人的原罪,在我看来是贫穷,他很清楚他的妹妹杜尼娅为什么接受那个人的求婚,他因读书而负债,所以更加厌恶不用怎样劳动就可以吸人血的老太婆,主人公杀人的行为本身就是犯罪,而这种罪,也包括周围一切有此类行为的人,而“罚”指的是主人公在杀人犯罪后,内心可怕的病态变化和心里所遭受的折磨。他犯罪时以为自己什么都想明白了,甚至有一套看似有逻辑性的说法,他认为自己是“不平凡”的人,不平凡的人有权利杀掉平凡的人吗?杀掉老太婆阿廖娜是必要行为吗?起码拉斯科尔尼科夫最开始是这样笃定的,但是他万万没想到,即使在他看来低贱的生命也会给他带来不可承受的道德负担,他不仅杀死了两个女人,更是杀死自己的凶手,他从精神上杀死了自己,他陷入了精神崩溃,巨大的罪恶感混乱了他的生活,所谓最后理性退场,宗教接管了他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