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读了一本好书,书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书的作者是美国儿童文学作家—乔治·塞尔登·汤普森。这本书是1960年由美国纽约德尔出版公司出版,1961年获得纽约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书的内容主要讲述了一只叫切斯特的蟋蟀,从美丽的乡下,来到了时代广场,成为了名声鹊起的歌唱家,并和马里奥一家、猫咪哈里和老鼠塔克之间的温暖经历。
切斯特是康涅狄格州乡下草场的一只蟋蟀,它拥有无比美妙的歌声,活的无忧无虑。有一天,香肠的迷人香味把它引了过去,它跳到一群野炊人的篮子里大吃特吃,吃到昏昏欲睡,醒来时又被一块夹心面包压住了,于是阴差阳错的被人从乡下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到了时代广场,虽然它因有美妙的歌声成为了家喻户晓的大明星,一切都很美好,却再也不能像在草场上那样,无拘无束、无忧无虑的生活,这令它很痛苦和烦恼,而它的朋友马里奥和塔克也感受到了它的不开心,虽然舍不得它,却很支持它,于是它义无反顾的放弃了这种生活,重新回到乡下的草场,开始了自己向往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