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看了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我看了两遍,看第二遍就是为了强化看第一遍时心里的感受。
我是一个心肠比较软的人,而且特别容易被带入小说。
说真的,我看不懂文学,我能读出来的只有里面的一个一个的故事。
少年的福贵吃喝嫖赌,败光家产。但他仍然被家里的所有人接纳了,没有人敌对他。
这时,老母亲早已因为没有药治病死了,闺女凤霞也聋了。
接下来作者就开始了对他精神的砺练。他有一个很懂事的儿子有庆,因为天天跑步上下学,被体育老师相中,准备重点培养他当运动员。老天给了他希望的小火苗,而后又残忍的把它掐灭。儿子有庆因为争着给校长献血,被医生活活把血抽干了。
接着是他的女儿凤霞,虽然从小聋哑,但还是找了一个城里的女婿二喜,女婿二喜虽是个歪头,但实干,孝顺,也很疼凤霞!很快他们的孩子就要出生了。就在希望即将升起的时候,凤霞却因为难产失血过多死了!
“有庆和凤霞走了,妻子家珍也活不成了”。接着妻子家珍也死了!
但这还没完,因为每天都要背着儿子干活儿。女婿二喜身心疲惫,一个不经意间的失误把二喜歪头夹碎了!
二喜的尸体被送到了县医院,这让欲哭无泪的富贵联想到,这个县医院是他前世的对头,索走了他三个最亲亲人的命。
他开始害怕、痛恨这家医院!
就这样,所有的亲人都死了。
富贵用便宜的价格买了一头“比他还老牛”!他给这头牛起名叫富贵!
这便有了小说开头的一段,
老人牵着老牛迎着夕阳走去,老人说:“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七八分,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说出来你会觉得我要羞辱你。话说过来了,你年纪大了,能耕这么些田也尽心尽力了。”
最后,老人唱起那苍老的歌: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背后是炊烟和晚霞。
小说中我们看到了人对苦难的承受力,和在承受中无怨无悔地活下去的态度。在最后的结尾,这老人在夕阳中间就像是一个雕塑。这个形象太突出了。作者不是要写经过岁月以后的云淡风轻,他是要写伤痕都刻在老人的身上。他写出了活着的高尚和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