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前就有文化人推介这本书,一直没读,我不是个爱赶时髦的人,再说也不大喜欢读外国小说,人名地名背景风俗一概连贯不起来,欣赏水平达不到一定高度时,看名著的确费劲。
《麦田守望者》,当初看到这个书名字的时候,直觉是一片金黄的麦田里cha着的稻草人,很“凡高”的感觉,或者主人公是一个很“哲学”的思想者。前天看了个开头儿,我去,口味儿不对啊,很难下咽,那麦田也是有绿油油一片的颠覆。不,与麦田八杆子打不着啊(比喻,寓意好不好?自觉有点儿文盲啊)。这书名要是作者的本意,那作者也够装的。
不过我现在有个好处,既然有许多人说好,我即使看不惯也会去shenru了解的,不然就是自己失之浅薄了。
第二天以后就渐渐流畅了,第三天就行云流水了,越来越生动,也有点儿适应了塞林格的手法。
挺佩服他一个三十来岁的人对十六七岁的叛逆少年痞子的内心把握那么精细入微,看来他是曾有切肤之痛。读书真如吃菜,口味很重要。有很多地方特色小吃是有人吃不惯的,比如新安县的浆水菜我就不喜欢;还有一些是一开始很拒绝后来很喜欢的,比如配“鱼生”的芥末膏、百搭的香菜等。
不习惯还有一个原因是有点儿突然。我今年看书有个毛病,总是要把前言序跋之类的先仔细研读一遍以上,以便了解作者的相关情况写作背景等,进而才有可能知道人家写的是什么。而这本书是凤凰出版公司的,前后什么都没有,编者作者译者都没有说点什么,直接唠叨,有点太高估我们读者水平了。也许是他们故意的,你自己理解去吧,这是名著,量你也不敢说不好。
有人说我们在经济技术等方面和美国比相差几十、一百年,追赶很困难,我看未必,至少在人文的堕落方面,我们已经赶上甚至超过他们了,看看霍尔顿的眼里简直就是当代的中国。其实,我一开始不喜欢该书,还有一个原因,我对不停的抱怨很反感(也许对于小说本身正是高明之处)。我对引入这些所谓的揭露资本主义黑暗的说法也很反感,我喜欢美好的东西,美好的文笔,美好的画面,对于丑陋,作家也许比画家有优势,作家可以写丑陋,而画家只能画美好。(星辰美文网wwW.mEIWEN1314.cOm)但我还是反感那些描写丑陋的文章,如果描写也最好点到为止,不用唠叨个没完没了,这个“麦田”幸亏有霍尔顿与妹妹在一起的美好,否则我会全盘否定。
很明显塞林格的这部“麦田”对美国文化影响很大,许多美国电影的对白台词都是塞林格语法的(说来也奇怪,看完该书,你的语言风格不由自主会塞林格化,就像小孩儿轻易学会磕巴),痞子文化是美国一大特色。近些年来,我们常常把欧美连在一起相提并论,其实,相对于欧洲的古文化传承尤其经过文艺复兴,美洲方面要落后得多,不论是文化厚度还是人品修养,美国的国家品格比德意英法都差很多。一个国家的总体文化形态或者趋势,很影响其对事情的判断以及决策。了解地域文化也就能很好滴把握该地方的人的价值选择。
多读书,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