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今日我要讲的主题是“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从11月28日至12月4日是xx市第28届宪法宣传周。宪法规定,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对宪法法律的真诚信仰。请问各位同学,在学校里时你是否能够克制自我不把零食带进学校?自修课上,你是否能克制自我想讲话想闲聊的欲望?如果没有别人看见,你是否会把手中的垃圾轻易的随地一扔。再请各位同学低头看一下自我,今日是否戴好红领巾和绿领巾。以上这些听起来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可是,小事不小。何况我们有六百多学生,任何事,乘上六百,所得的结果就绝不是什么小事了。
有的时候,因为没有人看到,没有人约束,我们某些同学往往会做一些有违纪律的事,还暗暗高兴没有被人发现。殊不知,这样对我们来说是有害无利的。
有很多犯大错的人,就是因为当初对自我的一次放纵,而彻底冲破了自我约束的底线,变得一发不可收拾;又有多少人,只因放松对自我的管束,最终导致了犯错。纪律并不是文本的东西,而应当是心里实实在在的准绳。为了让这根准绳更坚韧,所以我们要学会严于律己。我们不可能每时每刻由他人来约束你,来纠正你。更多的时候仅有自我约束。因为仅有自我,才能了解自我,明白心里的放纵,随时能够准备规范自我。这也是“纪律”这根准绳所期望的最好伙伴。
有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遵纪守法,是一个人道德品质的具体表现,是宪法所规定的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我们少年儿童思想品德修养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资料。人,不是孤立存在的。每个人的言行必然会影响他人和社会。遵纪守法,是维护社会生活安定团结的一个重要条件,是社会正常生活所不可缺少的。一支部队的战士不守纪,则会屡战屡败;一个国家的公民不守法,国家就会灭亡。同样,在一个学校里,假如学生没有纪律意识,不去遵纪守法,则整个学校就会一团糟。所以,仅有遵纪守法,才能保证每一个人得以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
各位同学,作为公民的我们,要遵守国家的法纪法规;作为学生的我们,要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我们不能将“严于律己、遵纪守法”这几个简单的字作为口诀背诵,而是要将其像烙印一般记在心头,让“严于律已、遵纪守法”真正成为一种习惯,始终贯穿于我们完美的学习和生活。
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在“人”这个大字上,抹下苍劲有力的一笔。
我的讲话完毕!多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