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712年—770年),字子美,自号少陵野老,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与李白合称“李杜”。后被世人称为“诗圣”。
杜甫青少年时家庭环境优越,过着较为安定富足的生活。他自小好学,七岁能作诗,“七龄思即壮,开口咏凤凰”,有志于“致君尧舜上,再shi风俗淳”。少年时也很顽皮,“忆年十五心尚孩,健如黄犊走复来。庭前八月梨枣熟,一日上树能千回”。杜甫少年时期有机会受到各种文化艺术的熏陶,对他日后的诗歌创作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杜甫一生留下1400多首诗,为后世勾勒出唐王朝由强盛走向衰落的历史长卷,堪称“诗史”。
杜甫的仕途很不顺利,多次参加科举考试都落选。杜甫为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客居长安长达十年,奔走献赋,郁郁不得志,仕途失意,一直过着贫困的生活。
公元756年,杜甫为了躲避安史之乱,携家人在陕西省富县茶房镇羌村寓居了一年多。这期间国破家亡的惨状和流离失所的困顿使杜甫心情异常沉重。当他听到唐肃宗在灵武即位的消息,匆匆安顿了家属,随即上路前往灵武,然而途中杜甫被叛军抓获,被掠至长安。在长安的八个月里,杜甫目睹了长安沦陷之后种种的惨象。叛军进入长安以后,抢夺杀人,杜甫天天听到各种惨叫声,他把这些惨状都记录下来写入了诗中。
当时长安被安史叛军焚掠一空,满目凄凉。杜甫眼见山河依旧,而国破家亡,春回大地,却满城荒凉。在此身处逆境、思家情切之际他不禁触景生情,写下了千古名篇《春望》。
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
公元757年,杜甫逃出长安,再次投奔唐肃宗。唐肃宗对杜甫长途跋涉投奔朝廷表示赞赏,授他为左拾遗。杜甫有诗说道,“麻鞋见天子,衣袖露两肘”。说他穿着草鞋来参拜,和皇上说自己的衣袖都已经磨掉了,两胳膊肘都露出来了。说明他基本是爬着走的。这样的一个行为让肃宗也很感动,就授予他左拾遗。
结果不到一个月他就被贬到了化州,途中他目睹了各级官吏对百姓的暴力,也看到了众多百姓为了国家社稷积极支援官兵平叛的场面。他写了6首著名的新体乐府组诗,即后人所称的“三吏三别”。如果没有感同身受的体会,没有对老百姓悲天悯人的情怀,很难写出杜甫那样的诗歌。那诗歌,只有在那样的环境下,只有像杜甫那样有着爱民之心的诗人,才能够写得出来。
都说杜甫的诗歌特别重视格律,在诗歌上有很高造诣,但我们认为更重要的他是有一颗悲天悯人之心,杜甫与屈原在关心人民疾苦方面一脉相承,而且他比屈原的认识更深刻。他认识到了贫富悬殊是阶级矛盾和对立的反应。“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是当时生活的真实写照。杜甫的人生随着阅历的增加,随着苦难的加深,有一个蜕变的过程。比方说早先他对整个朝廷统治接近,还有抱有很大的理想,对他们抱有很大的希望。但是,当自己的儿子饿死之后,我们可以看到他发出了那句振聋发聩的诗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就是民本思想的一种体现。从这个时候开始,应该说杜甫已经开始了他关怀民生,走向“诗圣”的开始。
连绵不绝的战争,杜甫仍旧四处漂泊。杜甫曾几经辗转,在成都城西浣花溪畔,建成了一座草堂,世称“杜甫草堂”,也称“浣花草堂”。严武表荐杜甫为检校工部员外郎,做了严武的参谋,后人又称杜甫为杜工部。不久杜甫又辞了职。在成都的这五、六年间,杜甫寄人篱下,生活依然很苦。他说:“厚禄故人书断绝,恒饥稚子色凄凉”(《狂夫》)“痴儿不知父子礼,叫怒索饭啼东门。”还没有懂事的孩子不知道对父亲的尊重,不知夫子礼,饿了的时候不管是不是要遵循父子之礼,就吵着要饭吃,在东门外号哭。他用这些生活中的细节来表现自己当时生活的困苦。在秋风暴雨来临之时,杜甫的茅屋破败,饥儿老妻,彻夜难眠,他写下了著名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
公元770年初冬,杜甫在湘水上的一条小船上病逝。杜甫并无李白求仕的人生经历,而是一个普通的文人,一个靠亲朋好友维持生计,却忧国忧民的草根诗人。杜甫一生心系国家,虽然他颠沛流离,但在生活上无论怎样困顿不堪,也不论漂泊到什么地方,想的最多的就是国家的安危和人民的疾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