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时,我喜欢一个叫仔仔的男生,他有两颗虎牙不算,当他手里有两个红橘的时候,他会把那个大的给我吃。
现在我再遇到他时,他手边有一个五岁的女孩,正在叫他爸爸……
15年后我们再次相遇,他胖得像猪而且也已经成了爹,他看着我就像看白天鹅,我终于知道自己当初有多丑了。
23岁,我变得聪明而多情起来,想找个“四有新人”,就是有型有款有车有房,或则干脆说就是李泽楷那样的,但那样的人不是给我准备的,于是我降低要求想嫁个“小有钱人”。
遇到的第二位男人,小气到让我侧目,我猜他们祖上没准全是会计,他不打折的东西不买,牙膏用完了要死挤,挤完了还要用剪刀剪开,天啊!我怕嫁给他一条内裤也要穿十年,所以,还是快闪。
27岁,我理想的男友条件一直在降低着标准,却仍“独守空闺”。我妈说我这人太挑剔,我说我这是追求完美,那和挑剔是两回事。
30岁,我的嫁人条件简单到和5岁时一样。我希望有一个像仔仔的男生,如果手里有两只红橘,他会把那个大的给我吃,如果我爱吃,他就全都给我,如果我嫌剥皮费事,他就替我剥,如果我嫌吃费事,他就把它们榨成果汁。这种男人具备一颗“平凡爱人”的心,这就足够了,若得此君,夫复何求!
人生就是这样,走了那么多路,只是在原地划了个圈,能够和你相守一生的人并不一定是和你有着轰轰烈烈的爱情,只有那种平平淡淡的爱才是最真,也是最长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