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一般吃三顿饭,早上起来之后吃点包子,粥,点心,水果什么的,跟现在差不多吃点丰富有营养的食品,早朝之后的一餐比较正式,一般在下午一两点。所以御膳房的厨师们就要提前开始准备了,要在皇帝下朝之后说想要吃饭时立马能上菜,耽误了皇帝吃饭可不是闹着玩的,严重的话还要追罪。所以大部分菜品基本上是温着的,要吃的时候直接叫人上菜就行了。
这顿饭相对来说是三餐中最为丰盛的一餐。基本上摆满一桌子,即是我们所谓得满汉全席。其主菜有来自全国各地的著名美食,而且都是皇帝爱吃的。
以清朝皇帝为例:每顿饭至少得上百样饭菜,能不够吃但不能没有,为了就是表现出皇上的无上的皇权,满汉全席说的也就是皇上每天必备的108道饭菜,皇上一说吃饭,马上就得端上来,晚了就得挨罚,以免引火上身。
每次服侍皇上吃饭都是提心调胆的,那么多饭菜吃不完,都去哪了呢?倒掉!显然不会。
皇帝吃饭有个“吃菜不许过三匙”的规矩,无论什么菜,都不能连吃三口,吃过三口的菜立即撤下。因为皇上爱吃不爱吃的,都不能让外人知道。皇帝吃不完的饭菜,会赏赐给妃嫔、皇子公主及大臣们。虽是剩饭剩菜,但毕竟是皇帝吃剩下的,能得赏赐,则是莫大的荣幸。
还有就是将皇帝吃完的剩饭剩菜以御膳的名义倒卖到宫外,来谋取利益。
在当时的京城饭店中,有好一点的饭店都会打出店内有京城御厨的旗号,在本店吃饭和皇帝吃的饭菜一样,因此便会招揽过来好一些客人,其实这些饭菜不过是宫廷内扔出来的,甚至连这都不是。
明清时期,倒卖皇帝的剩饭甚至还成了一条赚大钱的路子,太监、宫女都能靠此大赚一笔。这些剩菜剩饭里品相较好的,打五折卖给餐馆,加工一下就可以以御膳厨的名义卖给当地有钱人食用。品相不好的也能卖掉,毕竟都是御厨做的皇宫里的好东西,大不了把他们做成各式各样粥,小贩再把这些熬的粥挑到大街上去喊卖,保证穷人也能买起,而且还能填饱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