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献忠自小聪明,但是性格倔强,后来因为生活的种种压力,组织了农民起义,并且在1639年起事攻入四川境内,于是对成都进行了攻打,并且在这里建立了自己的政权。虽然遭到了四川人民的极力反抗,但是他的手段却是极其残忍的,竟是以杀人为乐,于是展开了报复。
根据历史资料的记载,张献忠一行人入川之后,时不时的会抓一些小孩蒸来吃。如果是妇女的话,就直接带回军营,具体发生的事情,可能不用描述,大家心里也应该有数了吧。完事之后,会一一将这些妇女的小脚趾母割下来,也就是所谓的“莲峰”;随后将这些小脚趾母全部焚烧。张献忠在杀人这方面,搞出了各种花样,在前往各府衙进行声讨的时候,遇人就杀,被他称为了“草杀”。
为此,张献忠还专门饲养了几只藏獒,每天会将这些藏獒放出去,嗅那些被自己抓在牢笼中的官吏人士,要是被藏獒嗅上了,会立即拉出牢笼进行砍头。除此之外,他还模仿朱元璋的剥人皮,残暴至极。在成都,有这么一块石碑,上面刻着他如此杀人的理由,也叫做“七杀碑”。
虽然在1646年间,张献忠受到了攻击,于是被迫从成都撤离,但是在走之前,仍旧不放过四川。离开之时,进行了惨无人道的屠城,全城被他烧的干干净净
但是善恶终有报,张献忠在前往汉中的路途之中,那个时候的汉中已经被清王朝所统治,就在前往汉中的前几天时间之中,张献忠两次进行了屠杀,一是杀光了军队之中的老弱病残,原因就是拖慢了整体进度,还会消耗军用物资等;二是杀掉了自己的老婆和孩子,因为他不甘心将自己的老婆孩子留给清军去杀,于是自己亲自动手解决。
不过在这次出征汉中的途中,出师不利,在凤凰山被清军的乱箭射死,那时候的他只有四十二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