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私的反义词主要有:自私,自利,偏私,利己。
无私反义词可以用自私。
无私腊碧是一个形容词,其汉语释义为:公正没有偏心;不自私。根据燃局迅皮此其义,其反义词主要有:自私、私心、自利、索取、贪婪、偏私。
无私的反义词是自私!!!
自私[zì sī]
只顾自己的利益,不顾别人。
狭义上的自私:"自私"的概念通常包含于"自小编中心"里。
广义上的自私:基于个人利益需求做出的行为及反应。
基本信息
词目:自私
拼音:zì sī
英译:Selfish
反义词:慷慨、大方。
基本解释
[Selfish;Self-centered;Egotistic] [1] 只为自己打算,只毕缓图个人的利益。
他有时也可能是自私的和卑鄙的。
一位刻板的、贪婪的、自私的老绅士。
自私的行为。 [2]
;也有一些人设法寻找一种既能满足自己的私利,又能照顾别人利益的处世哲学,宣称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但就其实质来说,利己是核心,是根本基础,是推动他们活动的根本动力。
引证解释
1. 只为自己打算;只图个人的利益。
,有势则必不自私矣,处官则必不为污矣。 晋潘尼<<安身论>>:忧患之接,必生於自私而兴於有欲。自私者,不能成其私,有欲者,不能济其欲,理之至也。<<宋书-孝义传-蒋恭>>:礼让者以义为先,自厚者以利为上,末世俗薄,靡不自私。
2. 谓归个人私有。
,斯可休矣,故筋力得以自私,若是者,乃先生之所谓乐,先伍手生之所谓闲也。白蕉<<袁世凯与中华民国>>:皇上不以君位自私,而公必遏其德义;国民以人道为重,而公必自逞其兵威。
3. 偏私。
宋欧阳修<<正统论>>上:"盖於其可疑之际,又挟自私之心,而溺於非圣之学也。" 明方孝孺<<送梁宏省亲还广东序>>:"昔尝称南士轻剽,不可当大事,此北人自私之论也。" [2]
基本含义
比较科学地定义以概括其全部本质特征呢?美国学者威尔逊在<<新的综合>>一书中,甚至将生命的最基本单位基因也说成是自私的。按威尔逊使用自私概念的意义推而广之,一棵小草同另一棵小草争夺养料,鸟吃虫,猫吃老鼠,一只狗同另一只狗争抢骨头,人吃猪肉,食谷物,这统统是自私的表现。尽管威尔逊也承认基因既无意识,也无情感。实际上,威尔逊是将任何生物体表现的有利自身、且以损害其它生物体为代价的客观行为统称为自私。威尔逊在什么意义上使用自私这个概念,那是他自己的事。但小编为了研究的方便,只限于在人类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上使用自私的概念。
而复杂的社会现象,既可表现为人的客观行为,又可表现为人的主观意识、观念、动机。由于人的意识、行为的统一性,自私可兼指行为、观念二者;又因为人的行为、意识之间可能脱节,空间时间上发生分离,或以矛盾的形式出现,它又可独指行为或观念。那么,究竟从主观意识方面给自私定义好呢?还是从客观行为方面给自私定义好呢?只要是东西就会自私.
的利益为代价来满足自己利益要求的行为。换言之,自私是一种损人利己的客观行为。小编将此定义称为自私的客观行为定义。
该定义符合人们在道德评价中着重行为效果的习惯,而且,许多人在许多场合是在损人利己的行为的意义上使用自私概念的。但是,该定义失之于简单。
自私的。然而,众所周知,如同人可以有犯罪的意识,动机,但并非一定事实上表现犯罪的行为一样,人有损人利己的意识,也并非一定事实上表现损人利己的行为。这是因为:一、动机、意识指导行为的产生,腔数嫌其间尚有一个过程。在过程完成之前,一种动机、意识可能已经改变或消失,被另一意识、动机所取代;二、一种动机、意识可能仍然存在,但由于外部环境的制约,或由于另一意识、动机的抑制,该意识、动机暂时没有指导行为的产生而潜伏下来。因此,人没有表现损人利己的行为,但这并不等于他头脑中一定不存在损人利己的意识、动机。由于客观行为的定义没有将此种情况包括进去,在解释有些现象时,便显得生硬、牵强附会。例如,某人在某事上没有表现损人利己的行为,但在另一事上又表现了损人利己的行为。按客观行为的定义,就只能这样解释:他由不自私变成了自私。但事实上,这里有两种情况:一是这种客观行为的变化是动机、意识相应变化的结果;二是行为虽然变化,但动机没有变,动机是原来就存在,是连续的。按客观行为定义来解释第一种情况,是合理的,但解释第二种情况,则显然不妥。
己。而事实上,人们没有例外地将此种行为称为自私,这类行为者被称为自私的人。尤为重要的是,当人的行为的客观效果表现为利己利人(互惠)时,人是不是自私的呢?按照客观行为的定义那也不能称为自私。
属的利益。观念、动机是自私的。正因为是为了小编自己的及其亲属的利益,故而如果他的良好行为(利他)没有能使他从对方获取他认为的相应报酬,或少于他认为的相应报酬,那么可以预期,他的良好行为将消失或减少,假如他能够获得相应的报酬,他的良好行为将继续表现。这类行为,虽然仅从行为效果(利己利人)看,从静态的意义上看,的确不便称为自私,如果从动态的意义上,从主观意识、动机方面看,就有充分的理由称为自私。
由此看来,仅从客观行为方面给自私定义,虽然考虑到了行为动机的统一性,但由于没有注意到观念、行为的矛盾性与脱节的可能,故没有概括人们使用自私这一概念的全部内涵,所以,有相当的局限性。
从主观意识、动机方面为自私定义怎样?
便于从动态的角度认识自私与人,从而避免客观行为定义的局限;三.动机、意识比行为本身更有力,其逻辑:通常情况下,人的行为总是人的有意识的行为,如果小编们能够真正消灭意识、动机,那就能同时消灭行为本身,可消灭了行为,却并不等于消灭了意识、动机,而只要动机、意识仍然存在,它又可将消灭过的行为重新生产出来。
时,这种为自己利益考虑的动机即可指导客观上利人利己的行为;当人认为自己的利益同他人、社会的利益相矛盾时,这种为自己利益考虑的动机就表现为牺牲他人、社会的利益来维护发展自己的利益的行为。
一点可以肯定,对自私这一概念,必须作多角度、多层次的、动态的整体把握。为此,就必须将对人的主观意识、动机与客观行为两方面的研究结合起来。
忘私、克己奉公。自私指的是只顾自己的利益,不顾别人、集体、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常有自私自利、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等说法。自私有程度上的不同,轻微一点是计较个人得失、有私心杂念、不讲公德;严重的则表现为贪婪,为达到个人目的,侵吞公款、诬陷他人、杀人越货、铤而走险。自私之心是万恶之源,贪婪、嫉妒、报复、吝啬、虚荣等病态社会心理从根本上讲都是自私的表现。
有一美男子邹忌,一天另一美男子徐公来访,徐公走后,邹忌便分别问妻子、小妾、客人,他与徐公哪个长得更英俊,三人都一致认为说邹忌长得好看。邹忌知道徐公比自己英俊,独自思考以后他认为妻子是偏爱他,小妾是害怕他,而客人是有求于他,他们都没有讲真话,是因为都存有私心杂念。所以<<书-周官>>就提出以公灭私,孙中山先生也提出天下为公的主张。
"自私"的解释及使用"自私"的实例
<国富论>>的根本贡献是论证了'自私导致国民财富 '的增长的观点,表示强烈的反对与厌恶,认为这种观点首先是对亚当-斯密本人道德理论的忽略,其次是对哈耶克思想的背离,再次则反映出无神的文化传统培养的'根性'的庸俗。(见人民大学书所资料中心<<伦理学>>1995年11期)。
汪先生的愤怒促使小编在写作<<论自私>>数年后,重新审视"自私"
这一概念。深思后,小编坚持:作为已有的且使用频率颇高的概念,"自私"的本质含义,只能从人们实际使用的意义中抽象。否则,任何大学者,任何高级权威的界定都将毫无意义。
为此,小编既从词典中仔细查阅了"自私"条目,更从书刊杂志中,注意收集了人们使用"自私"的实例。小编相信,收集的实例,对所有愿意思考"自私"这一重大而现实问题的人们,将不无裨益。
在"损人利己"的意义上使用自私
1.自私是以不正当的手段,有意侵害他人或集体、国家和人类社会整体的正当权益而谋一己之狭隘权益的心理与行为。
2.大多数人在大多数场所和时候都不是自私的。
3.自私是假丑恶横行的原动力,自私是社会运动失序的"潘多拉",自私是自小编毁灭的终极因,自私是万恶之源。
以上三例均见<<自私论--万恶之源的理性批判>>文清源著,中南工业大学出版社1997年4月版。
4.根源一是自然;二是人为,有意的作恶常常被总结为自私(自小编中心或自小编崇拜)。(见<<有心无题>>何光沪著,三联书店1997年3月版。)
在"偏私"的意义上使用自私
1.自私之心人皆有之,不但未可厚非,而且它是促进社会的原动力,但这种自私心一旦超过某种限度,就成了臭屎球。
2.任何一个社会和任何一个人,多少都有点自私,但同样的,也从未有一个社会和一个民族,像中国人这么自私到牢不可破。
(以上两例见<<丑陋的中国人>>柏杨著 第77页。)
3.人们首先要勇于承认,这些著名的知识分子(指李白、白居易、鲁迅、卡夫卡、歌德、福柯、萨特等)身上同样存在某种程度的自私。(见<<天涯>>1998年4期<<知识与人格>>南帆。)
4.世界上的一切人之中,小编最希望提升的一个人,就是小编自己。
这话很卑鄙,很自私,也很诚实。(见<<沉默的大多数>>王小波著中国青年出版社1997年10月版 第19页。)
,就是上帝也禁不了的,允许人们利用这一天性,在不损人的情况下追求自身的富足和快乐,是文明社会尊重人的标志,也是商业社会的人性逻辑。(见<<道德黑话>>载<<杂文报>>1998年1月23日3版。)
自私,这种方式既有益于他又有益于社会。(见<<第三思潮--马斯洛心理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2月版 第30页。)
8.小编总以为,望子成龙的愿望中有着隐约的自私与专制,渴望以孩子的成就往自己脸上贴金,这不是自私吗?(见<<中国的未来交给谁--关于独生子女的报告>>第58页。)
9.在看到自杀者的父母或子女、爱人的悲痛状况和凄惨处境时,不免会感到自杀者把这种痛苦强加于人的行为是相当自私的。
(见<<有心无题>>何光泸著第138页。)
的考察分析,现实中,人们是否是自私的,甚至一有机会就会损人利己的;是只有少数人如此,还是多数人如此,例外的是少数。(见<<读书>>1998年6期<<不道德的经济学>>樊纲。)
在"纯客观"的意义上使用自私
1.基因是自私的,它们必须自私。(见<<新的综合>>美-威尔逊著 第45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出版。)
在"相对性"的意义上使用自私
1.一次哲学讲座上,她站起来向老师发为什么"个人的自私"臭名昭著,"集体的自私"却倍受鼓励和赞美?(见<<今日大学生>>1985年4期的<<她在想,关于人......>>。)
3.罗素指出:开明的自私自利当然不是最崇高的动机。倡导开明自利的人同借英雄品质与自小编牺牲的名目鄙视开明的人比起来,对增加人类幸福多作了贡献,对增加人类苦难少些作用。
.刘军宁评述的爱因-兰德所著的<<新个体主义伦理学>>的英文书名为The Virtue Of Selfishness,直译为自私的好处。译者之所以更名为新个体主义伦理学,是为了躲开自私之类的贵小编字眼,连对个人主义也退而避之。
(3、4例均见<<读书>>1995年12期的<<勿忘小编>>刘军宁。)
相对性质
人一般处于这条直线的中点,当人捡到手机,人的一念而为就会使人倾向于两个端点中的一方,做出相应的行为,自私和无私都不是人的属性,它们的取向才是真正的人性。
个人欲望
纯粹自私论者注意、强调了任何人的道德行为必然要符合行为者本人的某种意愿、欲望、情感和价值观念这一共同点,反对纯粹自私论者往往从道德行为背后的动机、意识的差异上片面地理解下述现象:
A."小编"为了得到他人的钱财供自己享乐,于是杀了人,夺取了他人的钱财,这是为了"小编"。
B."小编"为了赚钱,在没有弄虚作假的前提下,小编为他人提供了某种商品或服务,而后赚了钱,这是为了小编。
C."小编"认为人应为国家、民族、社会、他人的利益服务才是有价值的、崇高的、光荣的。因此,"小编"选择了牺牲自己,以有利于国家、民族、社会、他人的行为。由于这种选择符合"小编"
前面的价值观,那么,这也是"为了小编"。
A、B、C三类行为,就客观社会效果而论,其差别显而易见,A类行为是"损人利己",B类行为则是"利人利己",这恐怕没有异议,C类行为还是属于"利己利人",道德的性质介乎于习俗和信仰。
依主观意识、动机方面来看看,三类行为背后的观念、动机都符合行为者"小编"的某种欲望、意愿、情感、价值观念,这一点是共同的。根据以下论述可以得知,差别是不存在的!
首先,在A类行为背后,不仅存在"为了小编"的观念动机,而且存在"为了小编,可以甚至必须牺牲他人利益"的观念;
其次,B类行为亦存在"为了小编"的观念,可同时又存在"小编需要兼顾他人利益,以防小编的利益被阻碍或消耗"的观念,一般都是把兼顾他人利益作为限制条件下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手段;
背后的主观意识又怎样呢?小编认为这样做,才正确,才光荣,才崇高,所以小编这样做了,小编这样做符合小编的价值观念,因此,这也是为了小编。小编的价值观念中,存在应为国家、民族、社会、他人利益服务的意识,即舍己为人。
而,这种舍己为人是后天培养的,并非与生俱来。所有礼仪、感情、知识、行为规范,都受限于后天教育背景或社会环境。人总是希望将自身利益最大化,可多次于环境产生冲突后,会慢慢减低自身利益的实现程度,由此变成一个某种程度上舍己为人的环境适应者。
客观理性上分析,包括所谓感情、自小编认同、社会尊重,人类渴望与需要得到或维持的状态、事物都属于利益范畴,只不过并非具体为如金钱一般的数据单位。
环境决定实际利益总是少于需求,因此每个人必须"被"养成"等价交换"甚至是"不求回报"的习惯。因为付出不一定有收获,但收获前必须付出,这是普通情况下的自小编牺牲。
关乎自由、生命、理想等重大价值观的自小编牺牲,属于一种特殊却不违反"自私"定律的情况。因为人的信念、信仰、道德等观念也属于利益。
自小编牺牲成立的条件是当自身判断出牺牲自小编所能得到或维持的利益(如国家稳定、民族富强、世界和平等目的)足以抵消代价时,自小编牺牲就成为一种可能性的结局。
为了一夜暴富而倾家荡产的赌徒,跟为了国家稳定、民族富强的伟人,目的不同,行为性质却一样。而处于不同立场的群体,对此也褒贬不一,有利则倡导,无益则谴责。
,可意识决定行为,环境影响意识。客观上,在相互斗争不利于发展的社会大环境下,大部分人类必须遵从大环境的规范,即舍己为人,否则将导致严重的惩罚或不必要的损失。
由此看来,三类行为背后的主观意识、动机的差异是不存在的。
体,总是本能将自身放置于善良秩序的阵营,以求避开惩罚或减少损失。毫不掩饰的自私行为会招来恶感,这就是人们感情上不接受纯粹自私论的关键所在。
由此观之,狭义上的个体利他主义在社会是存在的;而广义上的绝对利他主义在社会是不存在的。
"无意要求同样的回报,不是为了从对方获取相应的报酬而有意这样做。他的利他行为、观念相对地不受社会奖惩的影响",此论述的重点含义在于"相对地不受社会奖惩的影响"。
自小编裁决的内部奖惩机制,这个机制以自身利益的实现为基础,受制于社会环境的无形调整。在自身利益和环境约束的反复拉锯中,两者完成相互妥协,形成个体的行动判断准则,故此相对地不受社会奖惩的影响这个论点是不成立的。
。这里关于利他主义的解释,完全是借用美国学者威尔逊的描述。虽然仍可能不够精确,但是作为与利己主义相区分的对立的概念,还是相当有用。
现代社会的法西斯集团的个体成员为了其集团的利益而不惜牺牲个人生命的时候,(如日本的神风队员)是不是也不能称这些法西斯分子是自私的呢?或者,小编们还必须称他们为大公无私者呢?
用自私的相对性则能很好地解释上述现象,就个人与群体的利益关系而言,为了群体的利益而牺牲自己,这是无私的;依个体、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而言,这种个体的行为又是自私的。
不仅"为了小编"是自私的,而且"为了小编们"也可以是自私的。
正因为如此,小编们才能够使用"集团私利","民族私利"这类概念。
如果上述分析站得住脚,那么,即便古代群体内完全没有个人私利,没有利益冲突(这个问题后面还将讨论),仅从群体间的利益冲突看,自私是古己有之,而并非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工人的生产积极性,下一个蛋糕可能生产得更小,这就意味着下一次蛋糕的分配,资本家如果不是比上次分得较少,至少很难分得更多。相反,如果他这次分得相对少些,给工人分得相对多些,由于刺激了工人的生产积极性,下一次蛋糕生产得更大,这样,工人可能比上次分得更多,资本家也分得更多。人追求最大利益,资本家追求的是总产品的总利润,他懂得一五得五,但他更明白二四得八。
因此,与其说资本家是由自私变得不那么自私,勿宁说是由近自私变到了远自私。
定量蛋糕的分配上说得通。从动态的意义上,从一系列蛋糕的分配上看,不如说工人与资本家的利益有统一性。如果资本家与工人的利益只有矛盾性而无统一性,资本主义制度是绝对不可能存在几百年且仍在发展的。
,小编依据人在表现三种不同道德、观念及行为的相对多寡,将人在道德上分为三种类型,A、恶性自私者;B、合理自私者;C、大公无私者。
又是狼多肉少,因此,仅有一个规则:弱肉强食。所谓良心、道德、统统是糊弄人的。尽管在很多情况下,他们也将这些漂亮、美妙的词句挂在口上,但那不过是幌子,是为了更巧妙、更方便地骗取、掠夺他人、社会的利益。如果恶自私者没有掠夺、侵犯他人、社会的利益,则往往是因为惧怕他人、社会力量强大的结果,他们害怕偷鸡不成,反被打断一条脚。他们遵守道德法律,不过是驴子服从鞭子。
恶性自私者是社会的祸水灾源。一般,他们只占社会的少数。
合理自私者是社会的大多数,甚至绝大多数,他们是社会稳定的基本因素。因为他们占的比例最大,也是推动社会前进的最大力量。
品德。为了国家、人民的利益,他们更容易作出牺牲。他们中的许多人,为了他人、国家、民族的利益,以献出人最宝贵的生命为代价而名垂青史,光照千秋。小编深信,只要人类没有全部发疯,大公无私者就将永远在人类史上占有最高的道德席位,他们是不朽的。
们人少,虽然为号召向这类人看齐,人类消耗了无以数计的人力、物力,但仍然没有使他们成为多数派,——这本身也许就足以说明问题。
关于三类人的纯经验描述,无疑是十分粗糙的,但大致的轮廓应不会错。
应当指出,三类人都不是"纯粹"的。既不存在纯粹的恶自私者、亦不存在纯粹的合理自私者、大公无私者。
倘若人确实能自小编改造与被环境改造,那么作为个体的人必然具备成为恶自私者、或合理自私者、或大公无私者这三种可能性。
为他人、社会利益而牺牲自己的英雄;一些曾冒生命危险为人民利益奋斗的老革命,也可转化为大贪污犯,或成为鱼肉百姓的官老爷。这是无须详尽讨论的,经验反复证明这一点。
这里,小编想专门谈谈不存在纯粹的大公无私者的观点。
自私,既是重要、复杂、广泛的社会现象,那么,为了正确认识理解它,从本质上把握它,这就绝对必须回人为什么自私?
>李春秋著吉林人民出版社1984年9月版第99页)进一步说,是生产力水平发展到一定阶段,使得私有制建立,随之才形成了私有观念。简而言之,私有制决定私有观念(自私)。换句话说,没有私有制,也就没有私有观念。
无私的反义词——自私
无私
wú
sī
[释义]
公正没有偏心;不自私。
[例句]
活着的时候越无私,人颂缓民的怀念也乎樱神最永恒。
[同义]
慷慨,岁亏大方
[反义]
自私
吝啬
1、无私蔽陵碰反义词:
2、释义[ wú sī ]
1.不只汪腊是顾自己的利益宏谈
2.没有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