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爱的童年生活相比起我们来是极其悲惨的:父母双亡、在舅妈家不受待见、受人凌辱……乍一看她的那些行为都是理所应当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但一切都在简爱进洛伍德学校后发生了改变。简爱在洛伍德学校结识了信仰成熟的海伦·彭斯,她是一个粗心的女孩,总是莫名其妙地被老师训斥,但她却一味地顺服。简爱受她影响颇深。也是因着海伦,“信仰”从一个机械的词语真正融入了简爱的生命中。
这部小说能引起我深深的共鸣,主要是因为它让我看到了什么是圣爱“agape”。我以前也读过这本小说,但那时的我灵命如同孩提时代的简爱——并未将信仰融入生活。因此我没有在意简爱灵命上的改变,我的眼光也肤浅地停留在这是一本恋爱小说的程度上。但现在拾起重读时,我才发现那时的我仅仅看到了它的冰山一角,我的眼光也仅仅停留在世俗的分析上。那时的我就如同简爱,全凭意气行事,不懂顺服,固执地认为“我又没错为什么要认错”,所以我很不理解海伦彭斯那样做的意义——反正老师又不会因为她态度诚恳而对她有所改观。
当时我也被罗切斯特对简爱的爱情告白所陶醉,虽然我知道罗切斯特先生已有婚配,但那时我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他的妻子已经疯了,再娶应该没有关系。但现在我才明白,正是因着罗切斯特先生的妻子疯了,他才不能抛弃她。简爱选择逃离是正确的决定,不然就是沉迷欲望之爱“eros”。我在生活中也常常抱着随便的态度对待别人,但学完以后我彻底改观:到底什么才是神祝福的婚姻爱情。现在我才明白,简爱的离去不是因为不爱罗切斯特先生,正是因为她爱他,所以不愿让他沉溺于自我救赎和欲望之爱中。现在的我尚未走到婚姻的地步,但对爱情却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对以前学校那些早恋的同学持以羡慕的态度。但现在我才明白,这都是虚假的,如果仅停留在对对方外表的爱慕上,不就成为英格拉姆小姐那样的人了吗?如果简爱和我一样,在圣约翰向她求婚时她就会同意和他一起去印度——即使她没有宣教的呼召。《简爱》在爱情观上改变了我,让我看到圣爱“agape”的本质——神的作为,不在外表而在内心。两人真的相契合,超越种种世俗婚姻的障碍,在神面前问心无愧,这才是神祝福的婚姻与爱情。
这本书中留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人物还有圣·约翰·里弗斯。他是为神甘愿奉献一切的宣教士,而并非世俗观点的分析“为宗教抛弃爱情的伪君子”。一开始我也不能理解,为什么他甘愿为了传教舍弃了自己深爱的奥利弗小姐?随着更加深入的学习我才看到,圣约翰做到了“我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处”,他的异象、他的使命正是为此。神呼召他为福音的事业大发热心,他也欣然接受。我们可以看到他是一个为了神的道倾尽所有的神忠心良善的仆人。他在择偶时也没有顺从自己的意思挑选自己喜欢的人,而是看人内心。他确实喜欢奥利弗小姐,但他也知道,奥利弗小姐没有和他相同的异象。因此他拒绝了奥利弗小姐向他的求爱,却希望内心虔诚的简爱和他一起去非洲宣教,这是十分难得的。
这本书也将神的恩典与公义充分地体现了出来。在罗切斯特先生沉溺于自我救赎时,神一次又一次地管教他却从未取他性命。在简爱离开后,桑菲尔德府发生了一次大火灾,罗切斯特先生失去了财力和一条胳膊,从此孤独地隐居在芬丁庄园里。后来当简爱再次回到他身边,他才对神有了感恩的心。后来罗切斯特先生归信了基督,他与简爱如愿以偿地举行了婚礼。神赐福给他,恢复了他一只眼睛的视力并赐给了他一个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