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读过的有限的文学作品中,余华的《活着》,是让我读起来感觉最轻松和最欲罢不能的一本小说。
住院期间,百无聊赖,偶尔看到一篇网文,大赞余华的小说《活着》,一时兴起,下单网购到手。出院那天,正好那本书也邮寄到家了。
第二天,拆封后,我先翻了下自序,一口气读下来,觉得挺有意思。很多句子,我需要细细琢磨,例如作者引用的一位诗人的表达:人类无法忍受太多的真实。还有作者的这部《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写作过程让作者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自序中的很多语言,我并不能即刻明白,只能寄希望于再细细品读一遍,以求得能够深入的理解这部优秀的文学作品。
小说主要讲述了“我”在十年前,得到一个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的职业,在走村串巷的过程中,经历了很多人和事,其中最让自己印象深刻的是遇到一个叫福贵的老人,起先是他信口拈来的歌曲(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引起了我对他的兴趣,然后他给我讲述了自己一生的故事经历:地主少爷的他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福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因一场病不幸变成了聋哑人,儿子机灵活泼。
《活着》这部小说,没有复杂的构思,雅俗共赏,通俗易懂。福贵的讲述,是贯穿整本书的主要内容。福贵的一生具有跌宕起伏的传奇色彩,从早期衣食无忧、家境优越、不学无术、嗜赌成性的福贵少爷,再到一贫如洗的佃户,被抓壮丁九死一生的惊险经历,再到被解放军俘虏回到家乡与妻儿团聚后艰难的生活,亲人也先后离他而去,先是福贵的爹被他赌博败光家产后气得郁郁而终,再是老娘因病离世,接着是好容易养大的儿子有庆暴卒,而后是女儿凤霞难产离他而去,继而妻子家珍被接二连三的打击击垮病故,再然后是女婿二喜不幸被砸死,只留下可怜的外孙苦根与他相依为命,但苦根也在七岁时也离他而去,最后只剩下买来的老牛与他相守余生。
福贵的一生,浓缩和汇聚了太多人世间的悲欢离合。他的一生,苦的不可思议,在一次次亲人的离世打击面前,他依然顽强地活着,很多次,我会以为是不是他已经忍受到了极点,是不是已经厌倦了这个让他伤心的世界,但是一次次我又看到了他挺过去,生活再苦再难,他依然选择乐观地活着。
推己及人,我们的人生何尝不是如此,成年人的世界没有容易一说,一边挣扎,一边活着。只要不死,生活总还是有希望和奔头的,活着,再难也得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