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小说是我在学校西林书屋与之邂逅的。初见它时,它黑漆漆的外表,简洁的包装,都显得朴实无华。经验告诉我,越是其貌不扬的书越是经得住品读。我怀着好奇的心理去翻开它,凝思细读,从此便挪不开眼去,直到把它从头到尾来回看了三次后才恋恋不舍的把它放下。
这是一本轻科幻小说,讲述了一个沦落街头的小孩如何成长为决定人类命运指挥官的故事。其大致的内容是,一个人类基因改造的小孩逃出实验室沦落到大街上成为了一个小乞丐,在垂死之际,斗胆说服了一个流浪儿团伙的头目波可实施他为大家求生存计划。阴差阳错之下,他引起了“星探”卡萝塔修女的注意,并成功的把他送进了太空战斗学校──一个专为培养对抗虫族战士的学校。接下来,他在战斗学校表现突出,被称为安德的“影子”。最终他与安德一道升入了指挥学院,成为一名指挥官并指挥人类战舰毁灭了虫族。
小说主线并不繁琐,辞藻也不华丽,但平实的文笔下写出了精彩绝伦的剧情。
剧情一:豆子为了生存,说服波可去实施他的计划。计划的核心内容是:团结团伙的力量,打倒街头强力的混混,逼迫他照顾团伙在“慈善厨房”领到食物。这个计划的关键在于实施的对象。如果是实力很强的混混,定不会长久屈服于她们这伙小孩子,即使他被打倒在地。如果是实力较弱的混混,则难以保护她们不受其他小混混的打击。所以波可选择阿喀琉斯是很明智的,原因有三:其一,阿喀琉斯是天生的跛子,容易被打倒;其二,阿喀琉斯经常被其他混混排挤、嘲笑,他很渴望出头;其三,阿喀琉斯很聪明,他会明白与小团伙组成同盟利大于弊,他知道怎么实施她们制定的计划。但波可不知道的是,越是聪明的人,越不喜欢被人利用。波可被阿喀琉斯害死也成为了必然的结果。这里让我惊异的是,作者对人性的了如指掌:“波可从来没有给手下分过这么多葡萄干,但那时因为她从来没有拥有过这么多葡萄干。可惜大家不懂这点。他们现在一门心思的念叨着:波可给我残汤剩饭,而阿喀琉斯给我们葡萄干。这正是他们的愚蠢的症结所在。”
剧情二:书中讲述了《圣经》中的一个故事。国王的儿子背叛了国王而发动战争,在双方交战中被杀死。在看到儿子后,国王抱着尸体嚎啕大哭,他此时心里想的只有他失去了儿子。《圣经》告诉我们,我们常常为了物质的东西而与亲人反目成仇,但当失去亲人后,物质才显得多么廉价。
剧情三:阿喀琉斯在战斗学校被豆子设计抓住,在审问中供出了自己犯下的七宗谋杀案。在阿喀琉斯供述中,他并没有为他犯下的杀戮而懊悔,反而为之骄傲。他认为这个世界上有些人锦衣玉食,有些人却食不果腹。他认为世界不公,总要有人出来伸张正义。诸如阿喀琉斯的人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案例,我看过心理学家对很多重大杀人犯的研究,这些杀人犯都认为自己没错,那些被杀的人都该死。这种深处极端条件下人的性格的扭曲,造成社会的危害可见一斑。
小说中还有很多值得品读的剧情,而且这并不是我喜欢它的唯一原因。作者不同的思维方式,细腻的人物心理描写,严谨的文章逻辑,都让我为之迷恋。
读一本书,走一段路,我或许在书中未必找到颜如玉和黄金屋,但许多年后,我会发现那种思维方式和价值理念已经潜移默化的改变了我。以上便是我读这本书一些粗浅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