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作者是瑞典的塞尔玛·拉格洛夫,女作家,她是瑞典第1位得到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1909年编写了这本童话,因此获得了这个奖项。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名叫尼尔斯的男孩,十四岁,总是扯公鸡身上的毛,欺负母鸡和鹅,大家很讨厌他。一次在他读训言时,被小精灵变小了,他养的猫也很高兴,因为尼尔斯以前总扯它的尾巴。尼尔斯看见往南飞的大雁叫雄鹅莫顿一起飞时,爬到了它的背上,与大雁们一起飞往拉普兰。
在这本书的人物里,我最喜欢小灰雁邓芬,因为它心地善良、可爱、美丽,愿意帮助他人。可是它的两个姐姐文妮和安娜,却心狠手辣,它们说雄鹅莫顿是丑陋的乌鸦变成的,让莫顿食用有毒的草根,把莫顿毒死,可是没能得逞。后来我想了一下,为什么原本爱欺负小动物的尼尔斯一下子变好了,爱帮助动物了呢?终于我明白了,尼尔斯是通过这次旅行,心中爱的种子被激发出来了,他的善良、诚信和乐于助人的品质得到了动物们的歌颂。
读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后,我想:如果我也能变小,我会骑在大雁背上和大雁一起跨过山和大海,穿过人山人海,去南方,探寻新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