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多次强调,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这一要求言辞朴素,却意味深长,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深切勉励。此次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又再次强调,要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狠抓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党员干部应切实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
发扬钉钉子精神,增强党员干部思想意识。一是要钉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要求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旗帜鲜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二是要钉实学习的基础。坚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让党员干部在不断的学习过程中,形成思想自觉进而达到行动自觉。对党员干部自身而言,仍应不断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强自身思想建设,始终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弘扬优秀学风,致力提高自身能力,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发扬钉钉子精神,转变党员干部工作态度。钉钉子往往不能一锤子就能搞定,需要一锤一锤接着敲,这样才能把钉子钉深钉实。没有一锤接着一锤敲的劲头,就只能是抓而不紧,工作就会半途而废;没有一锤接着一锤敲的耐心,东一榔头西一棒槌,决策部署就会在“一片落实声中落空”。因此,党员干部要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发扬钉钉子的精神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对已确定的工作应有马上就干的魄力,忌拖延、犹豫不决;对进行中的工作,应持之以恒,不能虎头蛇尾;对所有工作,都应一抓到底,不能半途而废。保证群众工作有重点有计划,干一件成一件,件件落实,不摆花架子,保持力度、保持韧劲,善始善终,善做善成。
发扬钉钉子精神,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担当。加强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关键在强调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即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岗位责任负责,对历史和人民负责。钉钉子,就是要把钉子的一股挤劲和钻劲发挥出来,这一动力源自党员干部的责任。一些党员干部并非不知尽责担当的重要性,但一遇问题还是私利当先,首先考虑的是自己的舒适安逸。有的干部“怕惹事”“嫌麻烦”,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处世之道;有的干部总想着位子安稳、官帽戴得牢,丧失了拼搏进取的精气神;更有甚者,一步步滑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窠臼,偏爱弄虚作假,喜欢做表面文章……一些领导干部因失责而被严肃处理的深刻教训表明,一旦缺少了责任意识、丧失了担当精神,不仅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也误人误己。因此,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应发扬钉钉子精神,要求党员干部认清责任、担起责任、落实责任。只有认识和理清责任链条,知责明责、守责尽责,钉好责任钉子,才能不断取得作风建设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