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哲生于公元1599年(明万历二十七年)。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四月,十六岁的哲哲远嫁二十二岁的皇太极为妻。迎娶之际,皇太极率领部下从赫图阿拉城(今辽宁省新宾县满族自治县永陵镇)出发,北行三百余里到达辉发部(今吉林省辉南县境)扈尔奇山城,在此杀牛宰羊举行隆重的迎亲仪式和结婚仪式。
天命十年(1625年),她十三岁的侄女布木布泰嫁给皇太极。天命十一年(1626年),皇太极继承汗位,封哲哲为“大福晋”。所谓大福晋是主持亲王家政的主妇,管理后宫一切事务,包括对其它侧福晋及庶福晋(即妾)的管束。哲哲所以受到如此重视,获得大福晋的尊贵地位,主要还是她出身于蒙古大领主世家,是清朝初期的联姻制度的核心。清初婚姻制度非常重视门第高低。天聪元年(1627年),哲哲之母蒙古科尔沁大妃多次从科尔沁来到盛京,皇太极均以大礼相待。
天聪六年(1632年),皇太极废除“四大贝勒并座”旧制,开始“南面独坐”。为正名份,开始册封后宫福晋,哲哲成为后金国君福晋,称中宫大福晋。崇德元年(1636年),皇太极改国号为“清”,改“汗”号为皇帝,按古代制度要分封后妃,大福晋哲哲被封为中宫皇后,又称国君福晋,居中宫清宁宫,成为主持宫围,赞襄朝政的国母皇后。在册封大典上,皇太极授给她象征地位等级的册文、金印,以及仪仗銮驾等物。
崇德二年(1637年),科尔沁大妃来朝设宴,不久后皇太极对科尔沁家族进行封赠,追封科尔沁贝勒莽古思为和硕福亲王,封科尔沁大妃为和硕福妃。皇太极派内院大学士范文程等人前往科尔沁,赐《诰命》和银印以及其它赏赐,并为和硕福王立碑。(星辰美文网www.meiwen1314.com)
皇太极统治的17年间,孝端文皇后主持内宫事务,很使皇太极满意。每遇蒙古诸部远道来京朝贺,或送女来嫁,或尚公主,均由孝端文皇后率众妃举行盛大宴会,亲自迎送。由于孝端文皇后的崇高地位,其亲族亦受礼遇。她的母亲科尔沁太妃屡次来朝,皇太极均以盛大礼节迎送,宴赏优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