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厂、西厂和锦衣卫,是明代在刑部、都察院、大理寺这三个司法机关以外设置的直接听命于皇帝,执掌监察和刑狱的特务机构。
其中地位最低的是锦衣卫,皇帝的侍卫机构,前身是太祖朱元璋设立的御用拱卫司。明洪武二年改设大内亲军都督府,十五年设锦衣卫。
东厂在官署级别上和锦衣卫的相同,但东厂厂主的地位实际要高于锦衣卫。
永乐十八年(1420年)十二月,明成祖朱棣为了镇压政治上的反对力量,设立东缉事厂,简称东厂,任命宦官担任首领,同时监视锦衣卫。锦衣卫的首领通常由武将担任,属于外臣。东西长首领则为宦官,属于内臣。
东厂的首领称为东厂掌印太监,也称厂公或者督主,由宦官当中仅次于司礼监掌印太监的第二号人物担任。官衔全称叫“钦差总督东厂官校办事太监”,简称“提督东厂”。明代大太监王振、刘瑾、冯保、魏忠贤都曾统领过东厂。
东厂的职能是“访谋逆妖言大奸恶等,与锦衣卫均权势”,也就是说,在官署设置上,两者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相互独立,互相制约。但实际上,由于东厂厂主与皇帝的关系更加密切,又身处皇宫大内,更容易得到皇帝的信任。东厂和锦衣卫成为实际上的上下级关系,在宦官专权的年代,锦衣卫指挥使见了东厂厂主甚至要下跪叩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