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生于河南新郑,祖籍山西太原。他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有“诗魔”和“诗王”之称,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又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其诗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人物生平
唐代宗大历七年(772年)正月,白居易出生于河南新郑的一个“世敦儒业”的中小官僚家庭。白居易出生之后不久,家乡便发生了战争。藩镇李正己割据河南十余州,战火烧得民不聊生。白居易二岁时,任巩县令的祖父卒于长安,紧接他的祖母又病故。白居易的父亲白季庚先由宋州司户参军授徐州彭城县县令(780年),一年后因白季庚与徐州刺史李洧坚守徐州有功,升任徐州别驾,为躲避徐州战乱,他把家居送往宿州符离安居。白居易得以在宿州符离度过了童年时光。而白居易聪颖过人,读书十分刻苦,读得口都生出了疮,手都磨出了茧,年纪轻轻的,头发全都白了。
仕官生活
806年,白居易罢校书郎。同年四月试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及第,授盩庢县(今西安周至县)尉。807年,任进士考官、集贤校理,授翰林学士。808年任左拾遗,迎取杨虞卿从妹为妻。810年改任京兆府户部参军,811年母亲陈氏去世,离职丁忧,归下邽。814年回长安,授太子左赞善大夫。
任左拾遗时,白居易认为自己受到喜好文学的皇帝赏识提拔,故希望以尽言官之职责报答知遇之恩,因此频繁上书言事,并写大量的反映社会现实的诗歌,希望以此补察时政,乃至于当面指出皇帝的错误。白居易上书言事多获接纳,然而他言事的直接,曾令唐宪宗感到不快而向李绛抱怨:“白居易小子,是朕拔擢致名位,而无礼于朕,朕实难奈。”李绛认为这是白居易的一片忠心,而劝谏宪宗广开言路。
晚年生活
827年,白居易至长安任秘书监,配紫金鱼袋,换穿紫色朝服(三品以上官员所用的服色)。828年,转任刑部侍郎,封晋阳县男。829年春,因病改授与太子宾客分司,回洛阳履道里。830年12月,任河南尹。831年七月元稹去世。832年,为元稹撰写墓志铭,元家给白居易润笔的六七十万钱,白居易将全数布施于洛阳香山寺。833年,因病免河南尹,再任太子宾客分司。835年,被任命为同州刺史,辞不赴任,后改任命为太子少傅分司东都,封冯翊县侯,仍留在洛阳。839年10月得风疾。841年,罢太子少傅,停俸。842年,以刑部尚书致仕,领取半俸。
晚年白居易的生活,大多是以“闲适”的生活反应自己“穷则独善其身”的人生哲学。而844年,73岁的白居易出钱开挖龙门一带阻碍舟行的石滩,事成后作诗《开龙门八节石滩诗二首并序》留念,诗中仍反映出他“达则兼济天下”的人生观。
晚年的白居易大多在洛阳的履道里第度过,与刘禹锡唱和,时常游历于龙门一带。作《池上篇》、《醉吟先生传》自况。845年,白居易74岁,尚在履道里第举行“七老会”,与会者有胡杲、吉皎、郑据、刘真、卢贞、张浑与白居易;同年夏,以七老合僧如满、李元爽,画成“九老图”。白居易晚年笃信佛教,号香山居士,为僧如满之弟子。
洛阳安逝
武宗会昌六年(846年)八月十四日(9月8日),白居易去世于洛阳,享年75岁,赠尚书右仆射,谥号“文”,葬于洛阳香山。白居易去世后,唐宣宗李忱写诗悼念他说:“缀玉联珠六十年,谁教冥路作诗仙?浮云不系名居易,造化无为字乐天。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文章已满行人耳,一度思卿一怆然。”著有《白氏长庆集》,共有七十一卷。
文学
白居易是中唐时期影响极大的大诗人,他的诗歌主张和诗歌创作,以其对通俗性、写实性的突出强调和全力表现,在中国诗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在《与元九书》中,他明确说:“仆志在兼济,行在独善。奉而始终之则为道,言而发明之则为诗。谓之讽谕诗,兼济之志也;谓之闲适诗,独善之义也。”由此可以看出,在白居易自己所分的讽喻、闲适、感伤、杂律四类诗中,前二类体现着他“奉而始终之”的兼济、独善之道,所以最受重视。同时提出了自己的文学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而他的诗歌主张,也主要是就早期的讽谕诗的创作而发的。
早在元和初所作《策林》中,白居易就表现出重写实、尚通俗、强调讽喻的倾向:“今褒贬之文无核实,则惩劝之道缺矣;美刺之诗不稽政,则补察之义废矣。……俾辞赋合炯戒讽喻者,虽质虽野,采而奖之。”(六十八《议文章》)诗的功能是惩恶劝善,补察时政,诗的手段是美刺褒贬,炯戒讽喻,所以他主张:“立采诗之官,开讽刺之道,察其得失之政,通其上下之情。”(六十九《采诗》)他反对离开内容单纯地追求“宫律高”、“文字奇”,更反对齐梁以来“嘲风月、弄花草”的艳丽诗风。在《新乐府序》中,他明确指出作诗的标准是:“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谕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其事核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这里的“质而径”、“直而切”、“核而实”、“顺而肆”,分别强调了语言须质朴通俗,议论须直白显露,写事须绝假纯真,形式须流利畅达,具有歌谣色彩。也就是说,诗歌必须既写得真实可信,又浅显易懂,还便于入乐歌唱,才算达到了极致。
白居易对诗歌提出的上述要求,全部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补察时政。所以他紧接着说:“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新乐府序》)在《与元九书》中,他回顾早年的创作情形说:“自登朝来,年齿渐长,阅事渐多,每与人言,多询时务;每读书史,多求理道,始知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为时为事而作,首要的还是“为君”而作。他也说:“但伤民病痛,不识时忌讳”(《伤唐衢二首》其二),并创作了大量反映民生疾苦的讽谕诗,但总体指向却是“唯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寄唐生》)。因为只有将民情上达天听,皇帝开壅蔽、达人情,政治才会趋向休明。
《琵琶行》与《长恨歌》是白居易写得最成功的作品,其艺术表现上的突出特点是抒情因素的强化。与此前的叙事诗相比,这两篇作品虽也用叙述、描写来表现事件,但却把事件简到不能再简,只用一个中心事件和两三个主要人物来结构全篇,诸如颇具戏剧性的马嵬事变,作者寥寥数笔即将之带过,而在最便于抒情的人物心理描写和环境气氛渲染上,则泼墨如雨,务求尽情,即使《琵琶行》这种在乐声摹写和人物遭遇叙述上着墨较多的作品,也是用情把声和事紧紧联结在一起,声随情起,情随事迁,使诗的进程始终伴随着动人的情感力量。除此之外,这两篇作品的抒情性还表现在以精选的意象来营造恰当的氛围、烘托诗歌的意境上。如《长恨歌》中“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琵琶行》中“枫叶荻花秋瑟瑟”“别时茫茫江浸月”等类诗句,或将凄冷的月色、淅沥的夜雨、断肠的铃声组合成令人销魂的场景,或以瑟瑟作响的枫叶、荻花和茫茫江月构成哀凉孤寂的画面,其中透露的凄楚、感伤、怅惘意绪为诗中人物、事件统统染色,也使读者面对如此意境、氛围而心灵摇荡,不能自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