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宁波打工的男子因逃票而翻入老虎洞中,老虎在发现他后将它扑倒,工作人员把鞭炮丢向老虎,可老虎却丝毫未被吓退。最后这名男子被救出后却抢救无效而死亡,这只老虎最后也被击毙。
这一重大新闻引起了大家的热议。有一些人认为这名男子很可怜,他在外打工,过年也想带着自己的家人出来玩,却因为没钱,不得已想出了这一办法:给自己的妻子买了票,而他却冒险逃票。他的妻子与孩子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丈夫父亲被老虎撕咬,却无能为力,这如何不让人揪心?可这就能作为不守规矩的借口吗?
也有人认为动物园规划不当,给了这些人逃票的机会,从而酿成了这一悲剧。其实,动物园当然也考虑到了老虎的危险xing,在游客观看的地方与老虎之间修建了一条小河,设置了警示牌。可即便这样,还是没能挡住逃票者的脚步,这能怪动物园吗?
有人竟指责其他游客,可在如此凶猛的动物口下,人是渺小的,冒然行事只会造成更大的不必要的危害。我们怎能要求他人自入虎口?
知道这只老虎的结局是死亡后,更多的人是不满,认为更大的错在于这名男子。为省钱逃票,不遵守动物园的规定。生命本该平等,可我们却为了自己的贪欲而伤害了它们,我们没有权利伤害它们!老虎本应在丛林中做“万兽之王”,却因为人类而被关在动物园中,看到了“食物”就吃也不过是它的天xing。(星辰美文网wwW.meiWEN1314.COm)况且它也没有自我判断能力,不知道人该不该吃。有一句话说的十分在理“老虎本就被判了无期徒刑,现在却被判了死刑”。这名男子未遵守动物园的规定在先,所以动物园没有责任。相反,这名男子为动物园造成了极大的损失,更大的错应该在该名男子。
规矩是用来遵守的,如果人人不守规矩,那要规矩何用?就像国家需要法律法规,有人犯法,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现在,人犯错,却要无辜的老虎承担以生命为代价的责任,我不禁沉思,这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