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两个截然相反的故事,布克是一只狗,狼的本性却也在他的血液中流淌,他学会了狼的打斗方法,获得了雪橇狗的领头地位。来自荒野的“狼群之歌”日日夜夜开始牵动它的心弦,当唯一使它眷恋的主人死在了印第安人手中时,它的一切野性终于博发出来,牵引着它回到荒野,回到它的祖先曾生活过的地方。
而白牙,本就来自荒野,但对人类的依赖,令它一次次重返自然,又一次次回到营地。同类小狗的歧视,主人的冷漠,渐渐让白牙变得残忍而又孤僻。它憎恨所有的同类,每到一个村庄,它会秘密地溜出去,引出激动的狗,再一口咬断对方的喉咙,直到成为斗狼。它在奄奄一息时遇到了会爱抚它,夸赞它的主人斯科特,并选择了追随他,成为一只勇敢忠诚的狗。
血液里都流淌着狗与狼的血,布克变成了狼,白牙变成了狗,它们都找到了自己的归宿。
布克给我的印象最深,在当雪橇狗的时候,它的主人换了又换,同伴减了又增,它亲手解决了仇人史皮滋,当上了领头狗的位置,在饥寒交迫中穿过危险的冰面。生的渴望让它在饥饿的狗群中生还,在缺食断粮时生存下来。支撑着它一次次险象还生,它的兽性在一天天积累。当听到爱斯基摩犬月下的长嗥时,它不由自主地加入了它们,唱起了狼群之歌。
布克本并不一定要回到荒野,它曾经的梦想只是作法官的狗,能陪伴着法官散步便是布克的心愿,但自由让它忍不住离开主人桑顿,追随着小狼来到无人烟的荒野,祖先的血液让它学会悄无声息地攻击,学会对天空、月亮发出长长的嗥叫…
布克也本是一条狗,它只想安分地看护家,可在当雪橇狗的日子里,它看到了饿疯的爱斯基摩犬吞噬干净一只活生生的狗;它的牙齿咬开了一只爱斯基摩犬的喉咙,鲜血流进口中,它原始的兽性在翻腾,它曾在寂静的夜晚,向着夜空,像狼一样长嗥着…
它再也不甘愿作一条狗时,我的心也不由得激动。布克对自由的渴望,令人倾佩不已,它十分要强,为了强夺领头的位置,不惜与经验十分老道的史皮兹对抗,最终摘得宝座;它的求生欲望十分强大,面对可怕的发了疯的狗群,它在脑中一遍遍提醒自己,激励自己千万不能倒下!
看到布克终于放下了一切,加入到了狼群之中,身为读者,我也不由地舒了一口气,它终于遵从了荒野对自己内心的呼唤,回到了那个属于它的地方。
但布克也并不无情,它为了自己的主人,杀死印第安人来为主人报仇,直到做完这一切,它才无牵无挂地加入了狼群。布克,终于找到了它,真正生命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