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婚姻犹如一条远古的长河,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就会有不同的支流。在解放前农村的娃娃亲也是其中之一,至今令人反思。
娃娃亲是在孩子还是孩提年龄,在蒙昧状态下未超过12岁以内,由父母之言定下终身,并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只要父母在世,婚前不渝,婚后不移,这种婚姻是两家大(duo)人情感的发展和纽带,与大人的友好关系相依存。
这种婚姻最离奇的是指腹为婚,即双方妻子都有孕在身,双方约定,若生一男一女,便结为儿女亲家,往往生如所愿,双方认为是天作之美,情投意满。其实是个偶合。更多的是把年一年二的两个孩子结为娃娃亲,两家若没有同年相仿的孩子,也会把龄差八九岁的孩子结为娃娃亲,龄差大的娃娃亲绝对是男大女小,农村人讲究“宁要男大十,不要女大一”。在此我认为,娃娃亲不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生活格局和画面,而是两家孩子似知非知,有来无往的一种生活状态。
历来的婚姻,都是与经济地位相关联的,在土地私有制的年代,穷人缺少土地,富人占有大量土地,不穷不富的人占有一些土地,能够自食其力,自给自足,这一种人为小资产阶级,往往就是这一种人爱结娃娃亲。因为穷人“养女解困呢”,还指望女儿的彩礼给儿子娶媳妇,或买地盖房呢,根本不结娃娃亲。富人都是娶十八岁百里挑一貌美俊秀的大姑娘,认为爱亲是怕娃娶不下媳妇,小小给娃占媳妇,惹人笑话。可见娃娃亲是存在于一种经济实力门当户对的小资产阶层,因为富人看不起他,穷人又配不上他。所以娃娃亲婚后的生活倒还是衣食无忧,悠然自得,幸福的指数还是不错的。我在小区接触了两对当年娃娃亲的老人,一对是年龄相仿,一对是男大女小,至今年龄接近八十,谈起小时候自己的娃娃亲,对父母一无所怨,骄傲地称为那时候的“爱亲”,似乎还有些沾沾自喜的神情。
在今人看来,娃娃亲是不可思议的,笑掉大牙的,但在那个时代反映了先辈的结亲结义及婚事不索取高价彩礼的内涵,同时也包含着父母为子女计长远的生活观念和一片苦心。娃娃亲的实质虽注重的是父辈的家境和人品属于典型的父母包办婚姻,但的确是民俗婚史上客观存在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