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十来天的功夫,把这本小说通读了一遍。在我的潜意识里,这本书就是阿米尔与父亲所作所为的对比,再到最后阿米尔的自我救赎。
他父亲在全文的中名字从未出现,阿米尔一直叫他爸爸,拉辛汗叫他朋友,索拉雅叫他“叔叔”,其他人则叫他“老爷”。父亲在文中所塑造的形象可谓是正派人物,在面对嗑了药、哼着小曲的俄罗斯大兵顶枪威胁丝毫不惧;对说谎的人,夺取他人知道真相的权利的人嗤之以鼻,以及他对身边朋友一丝不苟的友情。但是,往下文看便知其“正派”的多么的不堪一击,虽说他建立孤儿院,设施贫民钱都是善行,但从文中可知道他都是为了自我救赎。剧情的反转出人意料——私生子哈桑,怪不得他和阿米尔在车上时,会意外的感概说道:“要是哈桑在那该多好。”阿米尔不论怎样都逃不了自己的自私,无情,冷漠,背叛,嫉妒,不论是少年时还是已步入中年,他还是他。
有人曾这样说过:不要把知错就改当作一种太过崇高的品质。知错就改是常人必备,应做的,不得过分炫耀的事,不要为自己的错误找借口,更不要大方地承认和接受自己身上恶劣的品质,这样只会越来越无可救药。
哈桑在全文处于一个“固态”,他永远都是那么忠诚、可靠、信任,甚至他的儿子,在文中也继承了他的素质,还是说……每一个哈扎克人都应该这样。哈桑的勇敢与敏锐让他得到了那只“蓝色风筝”,他以为阿米尔会开心。阿塞尔对哈桑的同性行为被阿米尔全部目睹,后此成为他的心病,每每会想起那条灯芯绒裤在黑夜中,与被哈桑黑血染黑的雪地,从喀布尔到美国,这个画面从未消散。类似的事再加上拉辛汗的帮助,一句“来吧,这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使后文展开,至此以后便是阿米尔是自我救赎。
自我救赎无非是比知错就改高一级的词,崇高的过分。从阿米尔的经历可以看到,错误已是越滚越大,罪行越滚越多,谎言越滚越密,像从巨尖巨高的山顶滚雪球,一旦开始,无法停止,消减不再。他不惜牺牲仆人的健康来取悦父亲,“不过是个哈扎克人”,对呀!不就是一个哈扎克人罢了,从未停止牺牲哈桑。他任由心中的欲望愈加膨胀,甚至向父亲提出换仆人的想法。他到底还是太多自私自利了。在结尾,他妄以收养哈桑的儿子来求实现自我救赎的升华。可再怎样,这样做谁会对他有些许怜悯呢。
告诉自己,正直和美好的一切是本就应该的常态,也许这样,我们都会少走一点弯路。
活在谎言下的阿米尔同样是可悲的。活在那种时代,凶残的阿塞尔,病狂的塔班利,政治破旧失败,种族歧视,战争纷乱,让阿米尔的前半生有一阶段处于漂泊状态,在到了美国后有所改观。刚到之时举步维艰,他靠父亲工资生活,在进了某学校,出了书后,有了收入生活便有点改善,可他父亲已不在了。他父亲把粮食票抛还给老板娘的那种释然感在阿米尔和自己妻子叨述“一切”时再现了,把所有积压在心底的事抛诉给她人,换谁都会释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