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知道余华这个名字,是因为《活着》这本书。虽然时间已经过去好几年了,但我仍对《活着》里的一些情节和语言念念不忘。《许三观卖血记》这部小说,我虽早有耳闻,却一直未曾拜读,更不知道它也是余华的作品。近日,工作稍闲,心血来潮地来到住处附近的风度书房闲逛,无意间看到书架上赫然摆放着《许三观卖血记》,随手抽来、瞄一眼封面,才知道此书作者就是余华,于是毫不犹豫地借回家。
我看书有一个习惯:首先了解作品的作者,再看字数,接着读著作的前言、序言、后记等,继而是浏览目录,最后才是逐字逐句从头读到尾。
了解著作字数主要是想大致摸清该作品的篇幅大小,以便预估阅读该书的所需的时间;看前言、序言、后记等,虽然多少有“剧透”的嫌疑,但我认为这有助于我了解该作品背后的故事;看目录,则能帮助我从整体上把握该书的行文脉落。
看完《许三观卖血记》的序言和后记,才知道这部著作早已被翻译成了40多种语言,如此有名的小说,我却一无所知,随即便产生了“相见恨晚”的感觉。迫不及待翻开正文读了起来,哪知一旦开始就根本停不下来。小说文字虽朴实,却格外吸引人,不少描述特别幽默,阅读期间时不时爆出“猪叫般”的笑声。
许三观一共卖了11次血。第一次卖血,他没有目的,别人卖了,他也跟着卖了,他用卖血的钱娶了老婆许玉兰;第二次卖血是因为儿子一乐闯祸,家被方铁匠抄了,他要用钱赎回自己家的生活物品;第三次,他是为了补偿老情人林芬芳;第四次,饥荒来临,是为给孩子们吃顿好的、补充营养;第五次,为一乐下乡筹措生活经费;第六次,是为了巴结讨好二乐的生产队长;最后五次卖血,都是为了给一乐看病……
许三观有时虽表现得有点狭隘甚至自私,但他的内心是善良的。11次卖血,7次与一乐有关,一乐不是他亲生的,但许三观却心甘情愿地为其付出。有一个细节特别感人,对毕生的情敌何小勇,他原本是恨之入骨的,但在何小勇出车祸、生命奄奄一息之时,他苦口婆心地教导一乐爬上烟囱高处给何小勇招魂。为消除一乐“非亲生”的心里阴影,他又以菜刀割脸的方式向公众宣誓与一乐的父子亲情。许三观的善良还表现在对老婆许玉兰的身上:文革期间,他给许玉兰送饭时,偷偷把肉和菜放在米饭下面,表面上只给白米饭,惩罚她、和她划清界限,其实内心还是对她一如既往地好。
花大约两个晚上的时间,看完这部15.5万字的小说,这是为数不多让我有“废寝忘食”冲动的小说之一(当然,在强大的自律和生物钟的胁迫下,终究没有将“废寝忘食”付诸实践)。看完这部小说,以下几个感受一直萦绕心头挥之不去:
(一)原来时代背景的交代,可以用这样一种白描的方式呈现出来。
书中关于大跃进、人民公社运动和文化大革命等历史背景的描述都是通过“许三观对许玉兰说:”这样的类似于唠家常的方式呈现,这样的叙事形式既符合许三观作为普通老百姓的角色定位,又给读者一种“耳目一新、毫无违和感”的阅读体验。
(二)我国那时候的物价真是超级稳定。
许三观卖血11次,每次400毫升,每次卖血所得均为35元,从第一次懵懵懂懂跟风卖血到最后一次为救一乐而被迫卖血,许三观从一个未婚小伙子到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人,主人公容颜、年岁在变,时代更是沧海桑田地变更,唯一不变的只有物价,时间过去二十多年,卖血的价格始终维持在35元400毫升的水平,没有多一分也没有少一分,而且这35元钱的购买力也未曾有任何减弱。十几年如一日的物价,让生活在如此高通货膨胀年代的我羡慕不已!
(三)同样的一句话,在不同时代的相同场景中重复,竟能给人带来如此震撼的感受。
“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这几乎成为书中每一位卖血者卖血后犒劳自己的唯一方式,这亘古不变的犒劳手段,在书中一遍又一遍地出现,每一次看似重复的描述,都给人不一样的感受。表述虽简单粗暴,但却入脑入心,下次献血完毕,我或许也要不由自主地说一句“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