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的口吻平淡无奇中带着戏谑。主人公许三观本想证明自己体质好,便在他人的带领下卖了第一次血,一碗炒猪肝和二两温过的黄酒在我眼中他仿佛是尝到了卖血的甜头。因为家里的东西都被铁匠带走,因为喜欢的林芬芳摔断腿想让她吃一次骨头炖黄豆,因为大跃进全家没有饭吃,因为一乐生了病等等,他一次次去医院卖血,拿卖血得来的钱维持生计也满足偶尔的小心思,当血友因为卖血过多去世,他心里虽然恐惧,但还是在生活的残酷压迫下,为重病的一乐一路卖血到上海,他明知一乐是妻子和别人的儿子,可在大难来临前选择视如己出,而当最后,没人敢买他的血时,他又开始焦虑,几十年来种种苦难都是靠他卖血度过的,可如今却没人愿意买他的血了。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普通的处于文革时期的农村家庭,也是那个时代每个家庭的缩影,作者笔下的每个故事都发生得顺其自然却又充满喜剧性,在这个家庭每天发生的都是些现在看来“无知”可放在当时的背景下并不突兀的事情,卖血是许三观战胜苦难的唯一办法,但是在阅读中我能感受到,一次次卖血背后所带有的感情也越发浓厚,从一开始的好奇,满足心思,到为了生存,也体现许三观作为家中的支柱肩上承担的责任,他无奈却又不得不去抗争。作者将当时的底层生活用简洁又生动的语言予以刻画,让我一次次陷入对他们一家的同情,时而悲愤时而感动。在苦难面前人们对生存的渴望是极其强烈的,生命的意义一次次在这本书中得以体现。读这本书时,我一次次悲喜交加,心弦被故事里的每个主人公牵动着,即使读完也依旧回味无穷,我想这就是余华能凭借自己的作品成为中国在国际上最知名的作家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