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阳光下劳作的他一脸微笑地跟我打招呼。他们是在忙碌于一处庙屋的修建。那些砂石泥水成天跟他们做伴,所以他们浑身沾染了那些泥灰点子。听到他的喊声,我才意识到这伙人中间居然还有一个人认识我。停下脚步望去,虽然已经四十年过去了,我还是一眼就看出了他是谁。我三步并作两步走过去,还离得很远就伸出了双手。于是,在那伙人不乏诧异的目光里,我俩的四只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我明显地意识到,他的快乐传染给了我。这真实的快乐。久违的快乐。与世上很多事物都不相干的快乐。他几乎没有变样,脸上的形状、颜色,微笑的样子,与四十年前居然十分相像。岁月的艰辛只是给他额角和眼角添了一些纹路,但他的精气神儿显而易见。身处城市中的写字楼上的我显然缺乏这样的精气神儿。在他面前,我略有些拘谨。我记得他一只耳朵不好使,是长了一只小耳朵在大耳朵下面的,但丝毫没有改善他的听力。所以我大声地跟他说话,几乎是在喊。他也大声回答着我的问话,毫不在乎、毫不掩饰地把他的欢喜表露出来。他把我介绍给他的伙伴们。他们憨厚地微笑着,露出一嘴的红牙床,显得也很开心。这开心像阳光一样真实,我看过之后就不会忘记。其中一位递一根烟给我,我摆摆手,略有些局促地说:我还没学会……
他和他的伙伴们毫不忌讳地流露出他们的惊奇:不会?男人怎么能不会抽烟呢?他们有的窃窃私语,有的通过眼神这样询问。
这个问题我一时无法回答明白。在我的家族里,有一半的人抽烟,而且厉害,并深受其害,比如我的姥爷,就因为抽烟,肺气肿,从我记事起他就像风箱一样呼呼喘气,但丝毫不间断抽烟的频率,我没觉得抽烟对他有什么好,可能也仅仅是他的某种乐趣吧。也有一半的人不抽烟,从来不抽,其中两个舅舅就是榜样。我自小跟他们住,他们别的优点我没学到,这一点是学到,并准备沿袭一生了。
我还记得,我俩同桌。那是刚上初中那年,留了级的他恰好被老师安排与我同桌。一开始并不知道他耳朵的与众不同,及至知道后,便纳闷并好奇起来,伙同同学们一次次观看他的小耳朵。一般情况下,他是用长长的头发掩盖住自己的耳朵的,为了让大家看得清楚,他不得不一次次撩起耳际的头发。他是那样乐呵呵地让大伙看,让人感觉他的脑袋是不是有什么问题。我想起曾经在别的村子上学时候,一到下课时间,同学们就追着围着一个捡拾破烂的老头,要检查他的那个。老头也就十分仗义地带孩子们到街边的茅厕,笑嘻嘻地解开自己的裤腰带。我很疑心那老头是个神经病。所以我这位同桌居然也很仗义地让人观看自己的小耳朵,我就有些不好理解。不过好奇心战胜了一切,我十分快乐地跟在同学们后面,一次又一次地观赏这位同桌的小耳朵,还动手去摸了一摸。那小耳朵软绵绵的,像个刚出生的小兔子,又像是大耳朵的娃,躲在他的发际后面。不过耳朵再多,他的听力却还是那么差。这一点让人费解。因为他的耳朵,我心里自动把他当做了残疾人,总觉得他跟我们不一样。虽然仅仅属于半聋状态,离真正的聋哑人还远。这家伙不但不哑,嗓门儿还特别亮。伴随着他响亮的嗓门儿,他一双眼睛也是黑亮亮的,透着一股子顽皮和喜气。这家伙天生就是个乐天派,什么时候也是笑嘻嘻的,从来没见过他跟人吵架,或者火冒三丈,或者哇哇大哭。没有,孩子们常见的这些现象他都没有。但是他不是个省油的灯。这话是老师送给他的。
正是秋初时节,日头还很红。在阳光下劳作的他和他的伙伴们每个人都是黝黑的面孔,健壮的身体,气色很好。这些,都是我所缺乏的。在写字楼里钻着,每天跟电脑文字打交道,我的眼睛,腰腿,颈椎,等等,都发生了重大的改变,它们不怀好意,折磨我,让我这样那样不舒服。我明白,这些都是潜在的炸弹,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把我炸得粉碎。我很清楚这一点,但居然没有办法。我肯定无法回到他们中来,做阳光下这样的活儿。事实上我曾经在十几年前做过几年类似的活计,除了想吃饭能睡觉这两点优势,其他给我留下的,就是全身的酸痛,枯燥乏味的机械劳作,艰苦的工作环境,内心的无限空洞……这些印象一来就出现在梦境,让我惊骇。现在,面对真实的他们,我蓦地想起了那些过去的日子。那些日子的渐渐远逝,是我自感值得庆幸的。人就是这样吧,左右都不合适,无论怎样都有怨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