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那些长期在外居住并且定居他乡的人或者学生来说,籍贯的填写是必不可少的,同时,也是一个让人很是头大的问题,那么,学生籍贯正确填写方式是怎样的呢?籍贯和户口所在地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学生籍贯正确填写方式
填写籍贯时,具体到县(市)即可,不需要更细化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县。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县/县级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省级和县级、镇级行政区划中间不写地级区划(地级市)名称。把如今的行政划分地对照祖辈的长久居住地。
部分少数民族分布区:自治区/省/直辖市+自治县/县/县级市+民族乡/乡/镇。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旗/自治旗(县级)/县/市辖区/县级市/+民族乡/乡/镇。
举例说明,李四此前户口在四川,出生地是湖北,曾祖父辈及以上是湖南,如今户口从四川迁到了北京,他的籍贯准确说是湖南。
二、籍贯和户口所在地的区别
详细的讲,籍贯是指祖居地(祖籍地)或原来籍贯。参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