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应该有怎样的姿态?我曾经一直不懂。直到那一天,我将书桌上的杂物清理干净、从书桌挡板上一个小小的圆孔窥见外面炫目的阳光时才明白:做人应该如一束光、一团火,如太阳,炽烈而永不熄灭。就是从那一天下午开始,我有了一个捕捉光的习惯。
期末考试已经结束,但彼时的我并没有感到如释重负,反而处于无限的压抑之中——我最为擅长的学科,整张卷子有一半的题不会,这可是前所未见的啊,更不要说我极不擅长的数学和英语。我手里握着试卷,心里下起了瓢泼大雨,大地昏暗,没有一丝光。我站在大雨中央,被淋得找不到方向。
那个时候,窗外阳光正好,微风和煦,同学们的笑声像跳动的精灵涌入我的耳朵。我忍不住伸出手,想握住那一束光线,可它却仿佛一个灵活的魔术师,千钧一发中逃脱了我五指的桎梏;又如同一条绵延的河,在我的手背流动。我动了动手指,光的纹路以另一个特殊的模样出现在手上,就像猫咪追着光点,昆虫不顾一切奔向火焰。我伸出手,如同一个孩子,一遍又一遍地捕捉着光线,可它们却又一寸一寸地退去,直到夜幕四合,群星浮现。笑声随着光芒消失,可残存的温度却烫得人眼眶发热,落下泪来。
的确,做人应该这样,也理应如此——如追求的光,不被折断,又带给别人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