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初始,我并不喜欢斯特里克兰,他的所作所为让人费解,甚至觉得有些荒诞和过分。他对现实社会没有是非观念。责任、家庭、世俗的认可,这些现代社会所衍生的价值观,被他远远的抛在身后,弃之如敝履。他抛弃自己美满的家庭,让他的妻子陷入崩溃,让自己的孩子遭受家庭的变故。在巴黎,他遇到了老好人德克·斯特洛夫,但他的出现让斯特洛夫的家庭支离破碎,而他还能摊摊手说,这与我有什么关系呢?他性情怪癖,他那副对尘世的嘲讽,他的粗鄙,他的潦倒和他的骂骂咧咧的模样,着实让人喜欢不起来。
但换个角度,我对他能有勇气活出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人生,对艺术、对梦想的追求却表示无限敬佩。斯特里克兰,在他活到四十岁,浑身已沾染了俗气时,能毫不回头,抛弃一切,内心的坚毅已彻底震撼了我。正如毛姆所说他好像是一个终生跋涉的朝圣者,永远思慕着一块圣地。斯特里克兰不断地推翻自己的生活经验,从伦敦到巴黎,从马赛到塔希提,始终疯狂寻找。他居无定所,穷困潦倒,时常睡大街,时常好几天不吃东西,但尽管如此他也从来不曾抱怨生活。他一生都在与梦想和生活在斗争,最终他都会选择他心中的月亮。他不在乎任何人的眼光,不在乎作品的成功或者失败,不在乎诋毁或者赞誉,热爱绘画,只是血液和灵魂里一种井然有序的愿望。最终在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找到自己的灵魂栖息地,找到创造的灵感,并且创造不朽之作,将人生价值彻彻底底地注入到了灿烂的画布中。
梦想与信仰,从我们呱呱落地起,就与我们相随,本是灵魂一部分,但在现实生活的不断浸染中被磨灭。我们每个人心里都住着这样一个斯特里克兰,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也不断地徘徊在理想与现实之间,我们都有自己所追求的理想,但我们不得不面对现实,面对欲望,面对肉体的折磨。现实生活中我们大多数人被名利与金钱吸引,习惯了舒适安逸的生活,忘记了自己的初心,忘记了曾经儿时的梦想,缺少勇气、缺少意志去突破自己,在不断地斟酌与妥协中选择舒适,过着平淡、中规中矩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