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五百年中,流传最广、势力最大、影响最深的书”。我虽一直对这部具有极高评价的书怀有憧憬之心,可我一个女孩子对打打杀杀并不感兴趣,所以它一直排在我心愿书单的末位。直到偶然一天,我看到了博尔赫斯,那位我报仰慕的阿根延文学大师对《水浒传》的点评:史诗般的广阔。这样的字眼一下令我对这部巨着产生了好奇与好感。再加上它与西班牙十七世纪的“流浪汉小说”亦有异曲同工之妙,令沉迷于西语文学的我恨不得立刻就对它的魅力一探究竟。
而当我终于一饱眼福后,我被它的壮阔激荡彻底折服了,我眼前仿佛出现了绚烂多彩热烈轩昂的走马灯。三打祝家庄的天魁星,拳打镇关西的天孤星,醉打蒋门神的天伤星,数不清形形色色的英雄好汉在单纯的白纸上落墨晕染成一个世界;他们还将一个昏暗迂腐,民不聊生的社会染上了属于自己的色彩,使时代变成了梁山的天下。也许在那个时候,民间最流行的话是“不到梁山非好汉”吧!
在传统中,英雄常与“侠义”结缘。可什么是侠义?是归顺朝延,太平天下,还是隐居山林,为世人指点迷津?侠义那么多,可那些梁山好汉们怎么能被称为侠义呢?他们明明对国家大事概不关心,与朝廷作对啊!
那样的人称之为贼,是那些贼四处行使仗义,让贪官污史陷入水深火热之中,又救了水深火热中的百姓。那个时代如此混乱,仿佛十七世纪的欧洲。所以出现了宋江等梁山好汉,所以唐吉科德拯救了塞万提斯。
喜欢一个比喻,“他们是天上的一百零八颗星辰,来到人间替天行道”,他们是世人心中的英雄,他们的品格摧枯拉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