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风起,蟹脚痒。秋高气爽,正是蟹肥菊黄时节。早在中秋放假前,就见好友花姐空间留言:放假,饕餮大餐(螃蟹~螃蟹,老酒~老酒)不由会心一笑,这懂生活懂享受的女人。
其实,我也很爱蟹。
俺是山里娃,从小基本没吃过蟹。偶尔村子里有红白两事请人吃饭会有湖蟹,不过我们是嚼着吃的,把肉和壳一起胡乱咬,最后成了一团渣吐出就算吃好。现在想想真叫一个糟蹋。
对吃蟹喜欢上应该是到柯桥后,买买相对方便了,吃的次数也较以前多些。一开始喜欢是学会了吃蟹脚,把两边咬空,一吸,脚上的肉便将吸出来。自我感觉很好。(虽然对高手来说无疑是小菜一碟)于是,那时候吃蟹,就是一拿到手便把蟹黄吮了,再把所有蟹脚扯下,把肉吸了,剩下的身子照例是一团渣。
有一次,听一位前辈谈话,他说这样吃蟹之人还是一个不会吃,应该把脚连同身子一瓣瓣扯下,一起慢慢地用舌头一点点剔出肉里嵌着的骨头。享受这剥离的过程,至于蟹黄,应该留着最后吃,因为这味道最浓,先吃了未免影响味蕾对后面肉的品尝。
于是我便这样试吃起来。蟹背蟹黄是儿子的最爱,所以我基本就不用去担心先吃后吃了。至于蟹身蟹脚,我就一块儿扯下剔肉。慢慢地,我喜欢上这种感觉,一点点,把白玉似的肉从裹着的骨头中剥离,蘸点蒜、醋,那味道叫一个赞。不过,这样品起来,真的是一件细致的工程,需要时间的支撑,不过,人生美妙时刻,长点何尝不好?
中秋那天,我对老何说,过节了别的要求没有,买几只蟹给我解馋。虽挺贵,何还是买了好几只。于是再提议喝点儿黄酒,这慢品的过程,好像只有黄酒才最为相配。一只蟹,一小杯酒,简单却惬意。
一顿饭的功夫很长,咪一小口黄酒,然后慢慢地用手,用舌细心剥出那些美味,美美地享受。最后,饭桌上只剩我一人还在对着一堆别人掰过的残蟹剩脚过招,乐此不彼。无全半点淑女之样,吃得满脸酱油渍,满手蟹腥味。
由于白天去了老家,感觉颇累,酒过蟹足,吃完后匆匆洗漱一下,竟在床上倒头睡去。
痛快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