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狗”的话题,常常见之于新闻报刊,有关狗的文章虽未曾登大雅之堂,但屡屡发生的狗伤人事件与狗引发的交通事故,常常发生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常常看到类似的新闻报道,近乎有点触目惊心的程度,但似乎并没有真正引发人们的思考,养狗的人仍然肆意妄为,狗伤人事件与因狗引发的交通事故仍然频频发生。
在这里,我们不想去讨论有关狗的种类,鲁迅先生笔下的什么“哈叭狗”“巴尔狗”以及现在人们冠之名目繁多的那些名贵的狗,鲁迅先生曾经呼唤我们起来痛打“落水狗”,可物质生活好转的人们,不但不痛打,相反把我们应该痛恨的狗当宝贝“宠养”了起来,鲁迅先生警告我们“那些落水的狗,一旦上了岸,它会咬人伤人的”,这不正验证我们有关狗的那句俗语吗?“狗改不了吃屎”,这不正揭示了狗的本性。
在我们生活中,养狗不就“宠养”“放养”两种类型。
那些“宠养”的户主,狗的待遇自然不会低,狗就是他们的座上宾,狗就是他们的神,狗就是他们的朋友,对狗自然多了调教,这样的狗,自然也讨主人的欢心,狗的存在,让主人的生活充实,狗与主人的关系自然融洽、和谐、美好,不是亲人胜似亲人,不是朋友胜似朋友,狗自然成了主人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生活在优越环境里的狗,自然极尽之能事讨主人的欢心,这样的狗,其实是最善于洞察人心的,也最善于巴结讨好主人,要不“哈巴狗”怎么盛行于世?其实,我们认真仔细观察我们生活中的那些动物,狗是最善于见风使舵的一种动物,要不怎么会讨主人衷情与欢心呢?自然给我们养“宠物狗”的主人,找到了一种舒心的生活,这样他们宁愿与狗打交道,而不愿与人打交道的原因吧?
当然,这样的养狗户主,比我们那些放养狗的户主,道德得多,有素养得多。无论是我们的农村、还是我们的城市,随物质生活水平的好转,养狗的人也就越来越多,但为之引发的问题也越来越多。特别是那些放养的狗主人,平时他们也会夸他们的如何通人性,但一旦发生他们的狗伤人事件后,这个时候,更多的是找不到狗主人,一旦有车将狗碾伤碾死后,他们以此敲诈车主一笔的事例也不在少数,有时为之引发的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
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的大街小巷,狗的身影,随处可见,有时“三五成群”招摇过市,有时面对过路行人或小孩“狂吠”,追赶,伤人,狗其实很会审时度势,要不怎么会有“狗眼看人低”“狗咬破衣人”“虎落平阳被犬欺”的俗语流传下来呢?
在村落间,狗有其光荣的职责,给主人看盗贼,但盗贼现在也从农村转移到了城市,狗仿佛也就为之而闲了下来,有时就东家窜窜,西家走走,有时也会到公路上散散步,到集市上逛逛街,这样就给我们的安全,带来了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在我们的一些小县城的大街小巷,这样的流浪狗在大街小巷大摇大摆的在人群中穿梭,在人来车往的公路漫步,这样的一些狗,就应该是我们所说的“流浪狗”了吧?
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我们随时随地都可以见到“流浪狗”的身影,我们也见到或听到狗伤人的事件,特别是那些曾被狗咬过的人或胆小的人,一看到狗的身影,就瑟瑟发抖,一听到狗吠,就心虚,最怕的是让人防不胜防,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哪个旮旮钻出来咬人。
无论是城市里的狗,还是农村里的狗,它们都会仰仗自己的主人,主人有势力,阔气,狗自然横行霸道、威风凛凛,反之,它们就是“痿狗仔”,这大约就是狗仗人势的来历吧?
总之,不管狗如何可爱,如何通人性,但狗毕竟是狗,它们有时会使小性子,狗主人真能保证它们永远是你心中听你话的宝宝?人有时候都会发脾气,何况狗呢?
当然,生活中我们谁也左右不了谁的兴趣爱好,但我们在保证自己兴趣爱好的同时,至少应考虑会不会伤及无辜?这也是我们应有的公德心,至少不应该放养,以免成“流浪狗”伤及无辜或对他人造成影响。
让我们行动起来尊重那些把狗养在笼子里的主人,而痛打我们人人憎恨的“流浪狗”吧!稍有良知、责任、公德心的人,我们都不愿再听到或看到狗伤人或引发交通事故的事例发生吧!这样狗伤人事件与因狗引发的交通事故,难道不值得我们去思考有关狗与公德心这样一个沉重的话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