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十五年》一书以公元1587年前后的史事及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人物为中心,剥茧抽丝,梳理了中国传统社会管理层面存在的种种问题,而这一切问题的的症结,在作者黄仁宇看来为“皆因中国两千年来,以道德代替法制,至明代而极”。以此总结出为什么在1587年,一个表面上似乎四海升平的年份,却会是大明帝国走到它发展尽头的年份。
1587年即万历十五年至1644年明朝灭亡,之间相隔57年之久,为什么会说在这一年的明朝就周到了尽头?用张居正章节的原文转述,即为“而像我们这样庞大而历史悠久的帝国,即使在不利的条件之下,仅凭惯性的作用也可以使这个王朝继续存在若干年月”。皇帝贵为天子,以一人而君临天下,具有最高的权威,并代表天意之所归从,所以皇帝对于一个朝代的灭亡一般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从这一角度看,万历皇帝朱翊钧是否应该来背导致明朝灭亡的这口大锅?如果这口锅朱翊钧不背,那么他所面临的困局到底是什么呢?
从我们平时接受的历史教育来看,如果一个皇帝要对一个朝代的灭亡负责,一般皆系其昏庸无道、骄奢淫逸、用人不察等原因导致民不聊生所致。结合万历皇帝本人的情况我们分析一下他是否是这样的皇帝呢,答案是否定的。理由如下:第一、万历皇帝从小在严师及慈母的督导下成长,一直接受的教育都是敬重天道,效法祖宗,对圣贤经传也十分了解,对这个国家运行的根本——伦理道德也了然于胸,并且他确实也是延用这一套理论治理天下的;第二,万历皇帝从小就有励精图治、中兴明朝的理想与抱负,并且前期也是身体力行、知行合一的;第三,万历皇帝1572年9岁登极至1582年首辅张居正死时,那时他已经19岁,并且在清算张居正后,可以说皇帝已是大权在握,正是施展拳脚体现自己的最佳时机;第四,在用人方面,书中提到的张居正、申时行、海瑞、戚继光、李贽等人,都是能人异士,在现在看来都可算是名垂青史的人物。可万历皇帝为什么就是无法治理好这个国家呢?
针对上述问题,作者黄仁宇的的观点原文如下:“当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个人行动全凭儒家简单粗浅而又无法固定的原则所限制,而法律友缺乏创造性,则其社会发展的程度,必然受到限制,即便是宗旨善良,也不能补助技术之不及。”我个人认为主要是社会的管理制度与社会的实际运行规则已经到达无法调和的边界所致,表面上提倡天道祖治、伦理道德,但实际运行并不是按照那些公开宣称的正式规范运行的,冠冕堂皇的道德法令大体只是说说而已。
申时行篇章中说道:“他(申时行)把人们口头上公认的理想称为‘阳’,而把不能告诉人的私欲称‘阴’。”全书也很多次说道阴与阳的问题。黄仁宇说的“阴”、“阳”,说得不够透彻,用我们今天的话说即为“潜规则”,这个词是吴思先生在《潜规则》一书中提出来的,吴思先生将“潜规则”论述为:中国社会在正式的各种制度之外,在种种明文规定的背后,实际存在着一个不成文的又获得广泛认可的规矩,一种可以称为内部章程的东西。恰恰是这种东西,而不是冠冕堂皇的正式规定,支配着现实生活的运行。我也是在看完《潜规则》一书后才真正对黄仁宇所说的“阴”、“阳”有了透彻的领悟。
潜规则多和贪腐有关,贪腐问题也是历朝历代都会面临的问题,也是历来老百姓最为深恶痛觉的问题,因为来百姓从来都是这一问题的直接受害者,所以老百姓反腐的积极性从来都是最高的,可是一般效果都不大,正如海瑞所说:“百姓口小,有公议不能达于上,过客(持关之官)口大,稍不如意则颠倒是非,谤言兴焉。此乃系信息系统的问题。其实皇帝本人也对贪腐问题深恶痛觉,因为这一问题如果解决不好,最终可能会导致一个朝代的灭亡。就像电影《建国大业》里面蒋介石的一句台词:“这腐败啊,已经到了国名党的骨子里了。反吧,亡党;不反吧,忘国。难啊,难啊!”
皇帝用至高无上的权利反腐应该比较容易吧,皇帝的反腐一般都是怎么反的呢?一是严刑峻法,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对贪官污吏采取的主要手段是严刑峻法,可是效果如何呢?朱元璋的这段话可以给我们答案:“我想清除贪官污吏,奈何早上杀了晚上又有犯的。今后犯赃的,不分轻重都杀了。”实际是一句无奈的气话了。到后来万历皇帝再次起用海瑞时,海瑞就告诉万历皇帝,要杜绝官吏的贪污,除了采用重典意外别无他途,其中还提到了太祖皇帝当年的严刑峻法,凡贪赃在八十贯(以购买力计算相当于今天的3万块钱人民币左右)以上的官员都要处以剥皮实草的极刑,因遭到巨大反对最终也是不了了之。最后万历皇帝是这样说的:“海瑞屡经举荐,故特旨简用。今日条成重刑之说,有乖政体,且指切朕躬,词多迂戆,朕已优容。”再后来万历朱批同意吏部的建议为:“虽当局任事,恐非所长,而用以镇雅俗、励颓风,未为无补,合令本官照旧供职。”为什可以镇雅俗、励颓风的节操偏偏成为当局任事的障碍?可见当时的政治措施至此已和立法精神脱节,道德伦理是道德伦理,做事时则另有妙法。再要在阴阳之间找出一个折衷之点而为公众接受,也就越来越困难了。二是道德反腐,明帝国的道德礼学在这方面功效如何,且看以下几个例子:大名鼎鼎的首辅张居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所谓的道德模范百官楷模,被清算时其中有接受贿赂、卖官鬻爵的罪名,并在抄没家财是抄没了数十万两白银,在明代官俸极地的情况下,这些钱从何而来;戚继光,一代名将,其用重金购买称为“千金姬”的美女作为礼品贿赂张居正,并让他的兄弟给张家“馈送”礼物等等,戚继光的这些钱物又从何而来?另外该朝所称的“常例”、“陋规”、“火耗”、“耗米”、“样娟”等等,类似这样的例子实在多得无法一一列举。再说说古怪的模范官僚海瑞,他个人不惜把自己变成一个不正常的人,试图给天下的的官员树立一个道德的标杆,但却被定义为异类。借用吴思先生的一段话所说:“道德操守是官僚集团自始至终卖力挥舞的一面大旗,它翻滚得如此夺目,根本不容你不重视。我完全承认,道德的力量是有效的,海瑞的刚直不阿可以为证;但道德的力量又是有限的,海瑞的罕见和盛名也可以为证”。三是官员之间的自查自纠;明代设立的监察官、各部给事中等官职,最后万历说这些人都是“讪直卖名”,皇帝也看清了官场中的种种阴阳之道,因为大家都在这个局中,不遵守规则的人自会被踢出局。所以很多时候官员间的自查自纠反而成为了阴阳之道的一种手段而已。四是皇帝也变成局中人,参与分赃;黄仁宇在书中说道:“本朝官俸微薄,京城中高级官员的豪华生活,决非区区法定的俸银所能维持。如各部尚书的官阶为正二品,全年的俸银只有152两。他们的收入主要依靠地方官的馈赠,各省的总督巡抚所送的礼金或礼品,往往一次即可相当于十倍的年俸。这种情况自然早在圣明的洞鉴之中,传旨罚俸,或许正是考虑到此辈并不赖官俸为生而以示薄惩。”正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皇帝明知官员贪腐而无法有效治理,最后也参与到其中,比如万历皇帝自己开设矿税、抄没官员大臣的家财统统收归己有等等。最终的结果就是因为包括皇帝在内的官僚集团上下贪腐导致百姓的民不聊生,李自成举旗反明。你说这能怪万历皇帝吗?
明帝国一味高举道德的大旗,却忽略人性及法律制度的建设,最终导致皇帝与官僚、官僚与官僚以及官僚与百姓之间,大家都打着道德的旗号,都给自己以“合法伤害权”,大家都以为自己是局外人,实际谁又能成为局外人呢?今天你可以以道德的旗号“合法”伤害他人,你又能保证明天他人会不会又以道德的旗号“合法”伤害你呢。这种不缺定性的道德最终导致大家都可能是受害者。所以凡是能先用法律和技术解决的问题,不要先扯上道德问题,因为道德是一切意义的根源,不能分割,也不能妥协。
以上便是我读《万历十五年》一书所悟出的万历皇帝的困局。